《自行車道設施建設要求》(國家標準)【全文】
瀏覽量: 時間:2018-03-17 06:40:58
《自行車道設施建設要求》(國家標準)【全文】
一、適用范圍
本項目適用于建設路面符合騎行運動要求,并配置有關服務設施、市政設施、標識系統(tǒng)等配套設施的自行車道及其附屬體育場地設施。
二、自行車道建設規(guī)模
自行車道單行線寬度不小于1.5米,雙行線寬度不小于2.5米,長度不小于10公里。
三、自行車道建設要求
自行車道路面應為硬質路面,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采用彩色瀝青或塑膠顆粒路面。
自行車道起始地及其沿線應配置相關服務設施和宣傳標識系統(tǒng),體現(xiàn)濃厚的體育運動元素。
自行車道起始地宜根據(jù)騎行線路情況及周邊環(huán)境設自行車停車(租賃)、休憩和售賣(餐飲)等場所。
在可駛入機動車的區(qū)域應設置隔離帶(墩),防止機動車進入。
自行車道市政設施包含照明設施、給排水設施等,宣傳標識系統(tǒng)包括指示標識、警示標識等。
自行車道應優(yōu)先考慮建在運動休閑特色小鎮(zhèn)、體育公園、濱水濱河地帶等生態(tài)環(huán)境良好、適合開展運動休閑活動的區(qū)域。
四、資金使用
補助資金專用于建設完善自行車道及其附屬的體育場地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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