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辦規(guī)劃〔2021〕48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
交辦規(guī)劃〔2021〕4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廳(局、委),各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交規(guī)劃函〔2019〕859號)印發(fā)以來,我部已批準三批共67家單位組織開展相關試點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guī)劃綱要》,充分發(fā)揮試點工作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中的先行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科學有序推進試點工作實施,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fā)展階段、貫徹新發(fā)展理念、構建新發(fā)展格局,堅持“點面結合、探索創(chuàng)新,近遠結合、滾動實施,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多方聯(lián)合、共同實施”的原則,圍繞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重點領域、優(yōu)勢領域、急需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科學有序推進試點任務實施,明確責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打造一流設施、一流技術、一流管理、一流服務,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當好先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
(一)發(fā)揮試點管理部門統(tǒng)籌協(xié)調作用。
試點管理部門(包括交通運輸部和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相關司局)主要負責試點審核、評估、宣傳、推廣等系列工作。交通運輸部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領導小組負責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協(xié)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試點工作的協(xié)調管理工作,主要負責組織制定試點工作制度規(guī)則,組織試點任務申報,審核試點實施方案,督促檢查各項試點任務實施,對于試點工作中取得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牽頭開展驗收、宣傳、推廣等工作。
交通運輸部和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相關司局按照職責指導管理相關業(yè)務領域的試點任務,主要負責審核相關業(yè)務領域試點任務申報,指導試點任務實施,制定各項支持政策,協(xié)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跟蹤、驗收、宣傳等相關工作,推動先進經驗和典型成果推廣應用等。
(二)壓實試點單位主體責任。
試點單位(包括試點組織單位和試點實施單位)是交通運輸部批準開展試點工作的具體承擔單位,由地方交通運輸及鐵路、民航、郵政主管部門,大型企業(yè)、高校、科研單位、社會團體等組成。
試點組織單位是各項試點任務推進的第一責任單位,主要包括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大型企業(yè)、高校和科研單位等,主要負責組織試點任務申報和實施,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明確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責任,及時調度資源,把控實施進度,組織開展各項試點任務的跟蹤、驗收,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提交總結報告等有關材料。
試點實施單位是各項試點任務的實施主體單位,在試點組織單位領導下,主要負責各項試點任務的落實和具體實施,推動各項任務按期保質完成,配合做好成果經驗的宣傳、推廣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和激勵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試點管理部門和試點單位要積極制定有利于試點實施的支持政策,優(yōu)先將試點工作納入相關規(guī)劃、計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加大要素投入,積極協(xié)調推動資金、人才、科技等要素優(yōu)先向試點工作傾斜,特別是對于科技、制度等創(chuàng)新性試點工作,要大膽推動、深化改革,加大相關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力度,營造有利于試點工作的政策環(huán)境。試點單位要創(chuàng)新投融資模式,積極鼓勵社會資金、資源投入試點工作。
(二)強化成果推廣應用。
對于取得的創(chuàng)新性、代表性、示范性成果,試點管理部門要積極制定各領域內的成果推廣清單,在行業(yè)范圍內推廣應用。對于優(yōu)秀試點成果,要積極支持推薦申報各類國家級等獎項,支持研究形成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
(三)加強表揚激勵。
對于取得顯著成效的試點任務、取得突出成績的地區(qū)單位以及試點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試點管理部門要在既有表揚、表彰、獎勵等活動中優(yōu)先考慮。鼓勵試點單位結合實際情況,靈活采取激勵措施,對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積極開展本地區(qū)、本部門、本領域的表揚、激勵工作。
四、加強試點管理
(一)建立試點單位年度報告制度。
試點組織單位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交通運輸部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各項試點任務的組織管理、任務實施、目標落實、成果效果等情況。
(二)建立試點任務成果報送機制。
試點組織單位如認為試點任務已基本完成,成果已具備報送條件,應按照“成熟一個、報送一個”的原則,圍繞試點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試點成果的先進性、示范推廣價值等方面(附件1)自行開展評估工作,得分60分以上可起草試點任務驗收申請報告(附件2),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試點組織單位要確保驗收申請報告的嚴肅性、準確性、真實性。
(三)建立報送核驗制度。
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專家,對試點組織單位提交的驗收申請報告進行審核,視情開展現(xiàn)場核實,及時公布相關結果,并作為試點工作后續(xù)表揚、激勵的參考依據(jù)。驗收申請未通過審核的試點組織單位,原則上一年內不得納入試點工作后續(xù)表揚、激勵范圍。
(四)建立試點任務動態(tài)調整機制。
健全試點任務增補機制。試點組織單位每完成一項試點任務驗收,可續(xù)增試點任務。對于特別重要的事項,經試點管理部門慎重考慮、嚴格把關,可按有關程序增補為試點任務。
建立試點任務容錯機制。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驗收或驗收申請未通過審核的試點任務,視為自動終止。終止試點任務數(shù)量超過所有任務40%的試點組織單位,原則上兩年內不得新增試點任務,不得納入試點工作后續(xù)表揚、激勵范圍。如確有不可抗力因素難以繼續(xù)實施的試點任務,試點組織單位可提出終止申請,該試點任務不再納入試點任務統(tǒng)計范疇。
(五)建立試點工作成果交流機制。
試點管理部門將不定期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推進會、經驗交流會、技術研討等,多渠道、多方式宣傳試點典型成果和先進經驗,全面營造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的良好氛圍。鼓勵各試點單位自行開展學習交流、宣傳推廣活動。
堅持黨對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試點單位要加強人員、資金、政策等保障,對于試點工作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開拓思路、積極探索,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報試點管理部門。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下載:
1、交通強國建設試 點任務驗收指標(試行)
2、交通強國建設試 點任務驗收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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