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贊比亞鮮食藍莓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20號)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贊比亞鮮食藍莓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20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贊比亞共和國農業(yè)部有關贊比亞鮮食藍莓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規(guī)定,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贊比亞鮮食藍莓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四)《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jiān)督管理辦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贊比亞共和國農業(yè)部關于贊比亞鮮食藍莓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鮮食藍莓(以下簡稱“藍莓”),學名Vaccinium L.,英文名Blueberry。
三、允許的產地
贊比亞Chisamba地區(qū)。
四、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冷藏庫及處理設施
輸華果園、包裝廠、冷藏庫及處理設施均應在贊比亞共和國農業(yè)部的植物檢疫局(以下稱“贊方”)審核備案,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稱“中方”)批準注冊。注冊信息需包括名稱、地址及注冊號,以便在出口貨物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時準確溯源。每年出口季節(jié)前,贊方需向中方提供注冊名單,經中方審核批準后,中方將在海關總署網站上公布。
五、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
1.地中海實蠅Ceratitis capitata
2.納塔爾實蠅Ceratitis rosa
3.非洲芒果實蠅Ceratitis cosyra
4.可可實蠅Ceratitis punctata
5.無花果蠟蚧Ceroplastes rusci
6.擬長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
7.黑絲盾蚧Ischnaspis longirostris
六、出口前檢驗檢疫
(一)果園管理。
1.輸華果園應在贊方監(jiān)管下建立并實施良好農業(yè)操作規(guī)范(GAP),以確保生產過程的可追溯性。維持果園衛(wèi)生條件、收獲時剔除爛果等,并執(zhí)行有害生物綜合防治(IPM),包括病蟲害監(jiān)測、化學或生物防治以及農事操作等防控措施。每個果園必須選擇下面措施之一:清除落果、收獲時將落果收集到箱子里或在落果上噴殺菌劑。
2.贊方應對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進行監(jiān)測。出口果園的植物檢疫措施必須在具有有害生物防控和監(jiān)測等植物檢疫知識的技術人員指導下實施。技術人員應當接受贊方或贊方授權培訓機構的培訓。
3.所有注冊果園必須保留有害生物的監(jiān)測和防治記錄,并應要求向中方提供。防治記錄須包括生長季節(jié)使用所有化學藥劑的名稱、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濃度等信息。
4.針對地中海實蠅、納塔爾實蠅、非洲芒果實蠅和可可實蠅,贊方應建立實蠅的監(jiān)測體系,誘捕器的設置密度:每50公頃設置2個Jackson誘捕器、每50公頃設置1個McPhail誘捕器,不足50公頃的果園兩種誘捕器各設1個。Jackson誘捕器以Trimelure為誘劑,McPhail誘捕器以水解蛋白為誘劑。每7天檢查一次誘捕器,如果任何一種實蠅密度(每天每個誘捕器每種實蠅誘捕平均數量)大于0.7,應采取包括化學或生物防治在內的綜合管理措施。
5.針對無花果蠟蚧、擬長尾粉蚧和黑絲盾蚧,從開花期至收獲期進行果園監(jiān)測,每周監(jiān)測一次,特別是觀察枝干、莖、葉和果實是否有成蟲。
(二)包裝廠管理。
1.輸華藍莓加工、包裝、儲藏和裝運過程,須在贊方或其授權官員的檢疫監(jiān)管下進行。
2.在包裝過程中,輸華藍莓應經剔除、挑揀、分級,以保證不帶有昆蟲、螨類、爛果及枝、葉、根和土壤。
3.包裝好的輸華藍莓如需儲存,應當立即入庫并單獨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三)包裝要求。
1.輸華藍莓包裝材料應干凈衛(wèi)生、未使用過,符合中國有關植物檢疫要求。用帶有網眼的托盤袋(孔徑1.6 mm,間隔100 mm)罩住整個托盤。
2.每個包裝箱上必須用英文標注水果名稱、產地(區(qū)、市或縣)、國家、果園名稱或其注冊號、包裝廠名稱或其注冊號等信息。
3.每個包裝箱和托盤需用中文或英文標注“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如使用木質包裝,須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ISPM 15)要求。
5.集裝箱在裝運輸華藍莓前應開展檢查,以確保集裝箱具備良好的衛(wèi)生條件。保存相關記錄,以供檢查。
(四)冷處理要求。
輸華藍莓需采取冷處理,在贊方或授權官員監(jiān)管下進行,按照出口前冷處理操作程序(見附件1)對輸華藍莓進行冷處理,或按照出口運輸途中冷處理操作程序(見附件2)對使用集裝箱的輸華藍莓進行冷處理。冷處理指標要求如下:
溫度要求 | 持續(xù)天數 |
1.11°C或以下 | 15 |
1.67°C或以下 | 17 |
2.22°C或以下 | 21 |
(五)出口前檢驗檢疫。
1.贊方應按照1%的比例對每批輸華藍莓進行抽樣檢查。
2.如發(fā)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活體,整批貨物不得出口中國。贊方應查明原因,并采取改進措施。同時,保存查獲記錄,應要求提供給中方。
(六)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1.經檢疫合格的輸華藍莓,贊方應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注明果園和包裝廠名稱或代碼,并用英文填寫以下附加聲明:“This consignment of blueberries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Zambian Fresh Blueberrie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贊比亞鮮食藍莓輸華植物檢疫議定書要求,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2.對于實施出口前檢疫處理的輸華藍莓,需在植物檢疫證書上注明處理溫度、持續(xù)時間及處理設施名稱或編號等信息。對于實施運輸途中冷處理的,應在植物檢疫證書上標注“Cold treatment in transit”(途中冷處理),并注明處理溫度、持續(xù)時間、集裝箱號碼及封識號碼等。
3.贊方應在啟運前向中方提供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以便中方備案核查。
七、進境檢驗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輸華藍莓到達中國進境口岸時,中國海關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和標識核查。
1.核查進口藍莓是否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條第(六 )項規(guī)定。
3.核查包裝箱和托盤上的標識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六條第(三)項規(guī)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1.輸華藍莓應從中方允許進口水果的口岸進境。
2.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對輸華藍莓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三)不合格處理。
1.如發(fā)現來自未經批準的果園、包裝廠的,則該批貨物不準進境。
2.如冷處理被認定無效,則該批貨物將被采取到岸冷處理(如確認為冷藏集裝箱,仍可在本集裝箱內進行)、退回、銷毀等處理措施。
3.如發(fā)現地中海實蠅、納塔爾實蠅、非洲芒果實蠅或可可實蠅活體,則該批貨物作退回、銷毀或除害處理。同時,中方將立即向贊方通報,要求暫停相關果園向中國出口藍莓,直至視情況暫停整個項目。贊方應開展調查,查明原因并實施相應改進措施。中方將根據贊方的整改結果,決定是否取消暫停措施。
4.如發(fā)現中方關注的其他檢疫性有害生物或發(fā)現在贊比亞未報道過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則該批貨物作退回、銷毀或除害處理。贊方應開展調查,查明原因并實施相應改進措施。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海關總署2020年第101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1.出口前冷處理操作規(guī)程
2.運輸途中冷處理操作程序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doc/198551.html
本文關鍵詞: 海關總署, 進口, 贊比亞, 鮮食, 藍莓, 植物, 檢疫, 要求, 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 2023年, 第1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