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加陽公司與薩斯喀徹溫鉀肥公司合并案經(jīng)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75號
商務部關于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加陽公司與薩斯喀徹溫鉀肥公司合并案經(jīng)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
商務部公告2017年第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收到加陽公司(Agrium Inc.,以下簡稱加陽)與薩斯喀徹溫鉀肥公司(Potash Corporation of Saskatchewan Inc.,以下簡稱薩鉀)合并案(以下稱本案)的經(jīng)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經(jīng)審查,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第三十條,現(xiàn)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審查程序
2016年11月8日,商務部收到本案的經(jīng)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經(jīng)審核,商務部認為該申報材料不完備,要求申報方(包括加陽和薩鉀,下同)予以補充。12月5日,商務部確認經(jīng)補充的申報材料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對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申報予以立案并開始初步審查。2017年1月4日,商務部決定對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實施進一步審查。經(jīng)進一步審查,商務部提出了對本案的競爭關注。4月1日,經(jīng)申報方同意,商務部決定延長進一步審查期限。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屆滿時,申報方申請撤回案件并得到商務部同意。6月2日,商務部對申報方的重新申報予以立案審查。商務部認為,此項集中對全球及中國氯化鉀市場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目前,本案處于進一步審查延長階段,截止日期為2017年11月25日。
在審查過程中,商務部征求了有關政府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下游客戶及行業(yè)專家意見,多次召開座談會了解相關市場界定、市場參與者、市場結構、行業(yè)特征等方面的信息,并對申報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了審核。
二、案件基本情況
合并一方加陽于1992年在加拿大設立,成立時間最早可追溯到1931年,是多倫多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加陽是一家農(nóng)作物營養(yǎng)素生產(chǎn)商和經(jīng)銷商,其通過加拿大鉀肥出口公司(以下簡稱Canpotex)向中國銷售氯化鉀。
合并另一方薩鉀于1989年在加拿大設立,成立時間最早可追溯到1975年,是多倫多和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薩鉀生產(chǎn)、供應鉀肥、磷肥和氮肥等農(nóng)業(yè)肥料,并通過Canpotex向中國銷售氯化鉀。
根據(jù)加陽和薩鉀于2016年9月11日簽訂的協(xié)議,兩公司將通過成立新母公司的方式合并,合并后加陽和薩鉀成為新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原有股東將分別持有新母公司48%和52%的股權。
三、相關市場
(一)相關商品市場。
鉀肥包括氯化鉀、硫酸鉀、硝酸鉀、磷酸二氫鉀、硫酸鉀鎂等,可以提高作物光合作用強度,促進開花結果,增強作物抗旱、抗寒和抗病能力,是植物生長必需的重要肥料。交易方加陽和薩鉀只生產(chǎn)和銷售氯化鉀,不涉及硫酸鉀等其他鉀肥業(yè)務,本案重點考察氯化鉀市場。
氯化鉀通常以鉀鹽礦藏形式存在于地殼中,在全球鉀肥銷售總量中約占90%。從鉀含量、特性、主要用途等因素分析,氯化鉀與其他鉀肥產(chǎn)品之間不具有較為緊密的替代關系,農(nóng)戶通常根據(jù)土壤特性、作物生長周期、期望施肥效果等因素來選擇特定鉀肥產(chǎn)品,因此氯化鉀構成獨立的相關商品市場。
氯化鉀按顏色可進一步細分為紅鉀和白鉀,按顆粒大小分為顆粒鉀(0.8-4.7mm)和標準鉀(0.6-3.3mm)。不同顏色和顆粒大小的細分氯化鉀產(chǎn)品主要用途和特性并無差異,且價格變化近乎同步、高度相關,產(chǎn)品替代性較強。因此,氯化鉀無需按顆粒大小或顏色進一步細分,構成獨立的相關商品市場。
(二)相關地域市場。
氯化鉀屬大宗原材料商品,主要產(chǎn)地為加拿大、白俄羅斯、俄羅斯等,在全球范圍內交易,全球價格呈現(xiàn)出相關性和同步化等特點,進口關稅稅率和運輸成本不構成實質進出口障礙,中國進口依賴度較高。因此,氯化鉀的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同時重點考察對中國市場的影響。
四、競爭分析
商務部根據(jù)《反壟斷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從相關市場的市場集中度、參與集中經(jīng)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及對市場的控制力、對消費者和其他相關經(jīng)營者的影響、市場進入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認為此項集中可能對全球及中國氯化鉀市場產(chǎn)生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一)集中將進一步增強交易雙方對全球氯化鉀市場的控制力。
集中前,全球氯化鉀市場高度集中,排名前四位的市場參與者薩鉀、俄羅斯烏拉爾鉀肥公司(以下簡稱烏鉀)、白俄羅斯鉀肥公司(以下簡稱白鉀)和美國美盛鉀肥公司(以下簡稱美盛)產(chǎn)能約占全球氯化鉀總產(chǎn)能的63%。其中,交易方薩鉀市場排名第一,市場實力較強。此外,鑒于薩鉀對阿拉伯鉀肥公司、以色列化工和智利化學礦業(yè)等同業(yè)競爭者參股并委派董事、參與經(jīng)營管理決策等事實因素,其可能對全球30%以上的氯化鉀產(chǎn)能施加決定性影響。交易完成后,合并后實體將整合資源,對全球氯化鉀產(chǎn)能的控制力會進一步增加,具有更強大的生產(chǎn)、供應和出口能力,進一步拉大與烏鉀、白鉀等主要競爭者的差距。
目前,薩鉀、加陽與美盛通過Canpotex對北美以外市場銷售鉀肥。交易前,Canpotex有三家股東,薩鉀、加陽和美盛勢力均衡,相互制約,共同經(jīng)營。交易完成后, Canpotex股東由三家變?yōu)閮杉遥飧窬职l(fā)生變化,美盛力量相對削弱,合并后實體因供應權比例擴大而增強話語權,其協(xié)調生產(chǎn)和銷售的動機和能力會進一步提高,因此,在考慮Canpotex因素下,交易完成后,合并后實體實際控制全球50%左右的氯化鉀產(chǎn)能,進一步增強在全球氯化鉀市場的控制力,可能對相關市場產(chǎn)生排除、限制競爭影響。
(二)集中將進一步削弱中國氯化鉀市場的買方議價能力。
經(jīng)查,薩鉀持有中國A公司部分股權。交易完成后,合并后實體在全球氯化鉀市場的控制力進一步增強,其可能通過持股尋求獲得中國鉀肥進口相關的競爭敏感信息,進一步削弱買方議價能力。
(三)氯化鉀市場進入壁壘較高,短期內很難出現(xiàn)新的市場進入者。
氯化鉀屬不可再生資源,生產(chǎn)和銷售都受制于資源的特殊性。經(jīng)查,進入氯化鉀市場需要擁有豐富的鉀礦資源,而鉀礦的勘探和建設投入大、周期長,需要配備陸路、碼頭、鐵路等基礎設施,短期內很難出現(xiàn)新的市場進入者對其形成有效的競爭約束。
五、附加限制性條件的商談
在審查過程中,商務部將本案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審查意見及時告知了申報方,并與申報方就如何減少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對競爭產(chǎn)生的不利影響等有關問題進行了多輪商談。對于申報方提交的限制性條件建議,商務部按照《關于經(jīng)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guī)定(試行)》規(guī)定,重點從限制性條件建議有效性、及時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了評估。
經(jīng)評估,商務部認為,申報方2017年10月27日向商務部提交的限制性條件建議最終稿可以減少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對競爭造成的不利影響。
六、審查決定
鑒于此項經(jīng)營者集中對全球及中國氯化鉀市場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根據(jù)申報方向商務部提交的限制性條件建議最終稿,商務部決定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此項集中,要求加陽和薩鉀履行如下義務:
(一)合并后實體將根據(jù)以下時間表通過向一個或多個買方以協(xié)議轉讓、通過證券二級市場承銷、或者通過兩者結合的方式剝離薩鉀持有的以色列化工、阿拉伯鉀肥和智利化學礦業(yè)的股權:
1.對于薩鉀持有的以色列化工的股權,在協(xié)議轉讓的情形下,合并后實體將在擬議交易交割后六個月內確定一個或多個買方,合并后實體應向商務部提交買方人選并經(jīng)商務部批準。在確定一個或多個買方后的三個月內達成最終協(xié)議并剝離薩鉀持有以色列化工的股權。合并后實體應向商務部提交與買方簽署的出售協(xié)議并經(jīng)商務部批準。商務部在審查批準過程中所用時間不計入上述期限。在通過證券二級市場承銷的情形下,合并后實體將在擬議交易交割后九個月內完成二級市場銷售。如有必要,交易雙方可將上述期限延長三個月。
2.對于薩鉀在阿拉伯鉀肥和智利化學礦業(yè)的股權,在協(xié)議轉讓的情形下,合并后實體將在擬議交易交割后十五個月內確定一個或多個買方,合并后實體應向商務部提交買方人選并經(jīng)商務部批準。在確定一個或多個買方后的三個月內達成最終協(xié)議并剝離薩鉀持有阿拉伯鉀肥和智利化學礦業(yè)的股權。合并后實體應向商務部提交與買方簽署的出售協(xié)議并經(jīng)商務部批準。商務部在審查批準過程中所用時間不計入上述期限。在通過證券二級市場承銷的情形下,合并后實體將在擬議交易交割后十八個月內完成二級市場銷售。
3.合并后實體及其關聯(lián)公司不得通過任何形式回購上述剝離的股權,并應將剝離進展及時向商務部匯報。
(二)在商務部附條件批準決定公布之日起五年內,未經(jīng)事先獲得商務部的批準,合并后實體及其關聯(lián)公司在交易完成后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收購鉀肥同業(yè)競爭者的任何股權。此后合并后實體將根據(jù)商務部屆時所適用的反壟斷法相關規(guī)定就相關交易向商務部進行申報。五年期限屆滿后,合并后實體可以向商務部提交申請并經(jīng)商務部評估后解除或變更此項義務。
(三)合并后實體將使薩鉀在中國A公司的股權權益變?yōu)橐环N受限制的投資權益。具體而言,合并后實體將:
1.在商務部批準之后且擬議交易交割之前,解除當前委派至或任職于中國A公司高級管理層的全部薩鉀員工;
2.不行使向中國A公司高級管理層任何職位委派或任命合并后實體員工的權利;
3.不提名或任命中國A公司董事會的任何董事,并且不干預其他中國A公司股東提名或任命任何董事的決定;
4.不尋求獲得有關中國鉀肥進口的競爭敏感信息的途徑,也不會行使其作為中國A公司股東所享有的權利來獲得有關中國鉀肥進口的競爭敏感信息,此類競爭敏感信息包括鉀肥價格、價格談判或競爭狀況等。
(四)合并后實體將:
1.確保加拿大鉀肥出口公司在競爭性基礎上繼續(xù)作為一個致力于向中國出口鉀肥的穩(wěn)定、可靠的供應商。
2.促使加拿大鉀肥出口公司在通過談判達成滿意的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以與過去五年平均或更高的出口量向中國供應鉀肥。
3.繼續(xù)保持其目前的銷售做法和程序。
限制性條件的監(jiān)督執(zhí)行除按本公告辦理外,2017年10月27日加陽和薩鉀向商務部提交的附加限制性條件建議最終稿對加陽、薩鉀及集中后成立的實體具有法律約束力。
商務部有權通過監(jiān)督受托人或自行監(jiān)督檢查申報方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申報方如未履行上述義務,商務部將根據(jù)《反壟斷法》相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
本決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加陽公司與薩斯喀徹溫鉀肥公司合 并案附加限 制性條件建 議最終 稿(公開版).doc
商務部
2017年11月6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doc/26034.html
本文關鍵詞: 商務部, 附加, 限制性, 條件, 批準, 合并案, 經(jīng)營者, 集中, 反壟斷, 審查, 決定, 公告, 商務部公告, 2017年, 第7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