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發(fā)辦字〔2017〕53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確定第三批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確定第三批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的通知
國知辦發(fā)辦字〔2017〕5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教育廳(教育局、教委):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第三批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的通知》(國知辦發(fā)辦字〔2017〕31號)要求,共有31個?。▍^(qū)、市)的110所學校提交了有效申報材料。經評審,確定北京市十一學校等52所學校為第三批“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以下簡稱“試點學校”),試點時間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
請各有關省級知識產權局、教育廳(局、委)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教育部關于開展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國知發(fā)辦字〔2015〕60號)及《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工作方案(試行)》要求,指導第二批、第三批試點學校制定2018年知識產權教育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要求第一批、第二批試點學校認真總結2017年相關工作,并不斷加大指導和支持保障力度,切實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上述材料請于2017年12月15日前由各有關省級知識產權局統(tǒng)一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全國中小 學知識產 權教育試點學 校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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