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發(fā)〔2019〕35號《自然資源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的通知
自然資發(fā)〔2019〕35號
內蒙古、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q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保護和合理開發(fā)優(yōu)勢礦產資源,按照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管理相關規(guī)定,2019年繼續(xù)對稀土礦、鎢礦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為服務企業(yè)生產,2019年度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分兩批下達?,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全國第一批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下同)、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下同)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按照2018年度指標的50%下達。第一批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60000噸,其中離子型(以中重稀土為主)稀土礦指標9575噸,巖礦型(輕)稀土礦指標50425噸。第一批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49835噸,其中主采指標38005噸,綜合利用指標11830噸。分省(區(qū))第一批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具體分配見附件。
全年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市場情況在第二季度適時下達。
二、有關省級自然資源、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工作,及時將指標分解下達到市縣或企業(yè),并應在通知下發(fā)30個工作日內將本?。▍^(qū))稀土礦、鎢礦指標分解下達、公告并上報備案。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原則上集中下達給6家稀土集團下屬礦山企業(yè)。在分解下達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礦山所在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礦山企業(yè)簽訂責任書,明確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有關?。▍^(qū))要嚴格測算、合理分配已設回收利用稀土資源的工程建設項目所需指標,對不符合回收利用條件或未設置有效期的回收利用稀土資源項目,不得分配指標。
三、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采礦權人認真執(zhí)行稀土月報和鎢礦季報制度,及時、準確、規(guī)范開展網上直報。要采取措施,切實加強稀土礦、鎢礦指標執(zhí)行情況的核查與檢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報自然資源部。
四、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協(xié)調,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共同做好稀土礦、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自然資源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2019年2月1日
附件:【官網下載】
1. 2019年度?。▍^(qū))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
2. 2019年度省(區(qū))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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