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8〕56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加強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持續(xù)服務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加強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持續(xù)服務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8〕56號
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教育部關于開展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號)精神,進一步發(fā)揮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示范帶動作用,助推信息技術與實驗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助推高等教育教學質量變軌超車,經研究,現(xiàn)就加強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持續(xù)服務和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續(xù)改進項目內容與評價機制
相關高校要加大對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的經費投入,支持和鼓勵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繼續(xù)完善教學內容,完善教學質量評價機制,不斷提高實驗教學質量。
為推動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體系建設,請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負責人按年度提交本專業(yè)(或專業(yè)類)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體系建議書,相關格式材料見附件1。
二、持續(xù)開放服務
相關高校要確保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在認定后1年內面向高校和社會免費開放并提供教學服務,1年后至3年內免費開放服務內容不少于50%,3年后免費開放服務內容不少于30%。
為做好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開放共享服務工作,請相關高校組織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負責人,對照《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共享服務規(guī)范(2018版)》(見附件2)要求,對開放服務工作制度等進行完善。
三、持續(xù)加強管理
相關高校要加強對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對外聯(lián)通和服務情況的監(jiān)管,對每半年聯(lián)通測試出現(xiàn)10次以上不能聯(lián)通或免費開放服務內容未達標的實驗教學項目,及時推動其進行整改。
為提高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管理服務的監(jiān)測能力,請相關高校組織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技術接口規(guī)范 (2018版)》(見附件3)要求,完成相關數(shù)據接口連接聯(lián)通。高校和建設團隊在享有“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稱號的同時, 應根據互惠互利協(xié)議許可“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共享平臺”通過互聯(lián)網免費傳播基本資源,不得以“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名義進行商業(yè)使用。同時,為尊重和保護高校及教師的知識產權,有關單位對符合出版標準的拓展資源按照出版協(xié)議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依法依規(guī)保障各方權益。
為確保相關工作進展,請相關高校及時通知國家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負責人,與我司取得聯(lián)系。
政策咨詢電話:010-66096987,電子郵箱:sysc@moe.edu.cn。
技術咨詢電話:010-58582357。
附件:
1.虛 擬仿真實驗教 學項目體系建 議(2018版)
2.國家虛 擬仿真實驗教 學項目共 享服務規(guī) 范(2018版)
3.國家虛 擬仿真實驗教 學項目技 術接口規(guī) 范(2018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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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教高司函, 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 虛擬, 仿真, 實驗, 教學, 項目, 持續(xù), 服務, 管理, 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