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2018〕66號《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合并編制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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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合并編制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財庫〔2018〕66號
山西省、上海市、重慶市、海南省財政廳(局):
為推進權責發(fā)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探索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合并編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合并編制操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現(xiàn)予印發(fā),并選擇山西省、上海市、海南省、重慶市作為首批編制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試點地區(qū)。
試點地區(qū)省級財政部門應按《指南》要求,組織本地區(qū)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于2018年9月底前將本轄區(qū)內(nèi)所有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的地方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電子版)報送財政部(國庫司),同時報送省級政府財政部門編制的本?。ㄊ校┱C合財務報告(紙質(zhì)版)。
附件:地方政 府綜合財 務報告合 并編制操 作指南(試行)
財政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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