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公布香港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67號
瀏覽量: 時間:2019-10-29 23:16:30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香港CEPA項下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67號
為進一步促進內地與香港經貿往來,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貨物貿易協(xié)議》有關規(guī)定,現將修訂后的子目2710.19的原產地標準予以公布(詳見附件),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214號中子目2710.19的原產地標準同步修改。
經修訂的標準自2019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經修訂的原產地標準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25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doc/70605.html
本文關鍵詞: 海關總署, 香港, CEPA, 修訂, 原產地, 標準, 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 2019年, 第1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