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于便利船員遠程學習和船上培訓的公告》海事局公告2020年第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關于便利船員遠程學習和船上培訓的公告
海事局公告2020年第2號
為做好2020年交通運輸更貼近民生實事“推動實施船員服務便利工程”相關工作,現(xiàn)將便利船員遠程學習和船上培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拓展船員遠程培訓平臺功能,便利船員遠程學習。船員可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官網(wǎng)(www.msa.gov.cn),點擊“我要辦事”,通過個人賬戶登錄“中國海事綜合服務平臺”,點擊“船員管理”-“船員遠程培訓平臺”,選擇“船員培訓大綱熟悉訓練”;或者通過關注“幸福船員”微信公眾號,點擊“微培訓”-“遠程培訓”,選擇“船員培訓大綱熟悉訓練”,即可下載并學習相關船員技能訓練習題。練習題將定期更新。
二、便利完成船上培訓的船員辦理證書。除本公告附件所列需填寫《船上見習記錄簿》的見習事項外,其他見習事項海船船員無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船上培訓管理辦法》(海船員〔2018〕545號,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七條要求在《船上見習記錄簿》記載;已按照《辦法》第九條報送全部船上培訓相關信息并按計劃完成船上見習的船員,以及無需填寫《船上見習記錄簿》完成船上見習的船員,可向任一具備相應船員證書簽發(fā)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辦理相應證書。
三、優(yōu)化船員船上培訓管理措施。在持適用于國內沿海航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的船舶上見習的船員,如未按照《辦法》第九條報送或部分報送船上培訓相關信息的,可憑《船上見習記錄簿》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fā)證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材料,向最后出具鑒定結果的公司所在地具有相應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辦理相應船員證書。在2020年3月1日前已完成船上見習的船員,可按本條的規(guī)定辦理相應船員證書。
四、鼓勵更多船員擔任公司培訓師。管理級船員適任證書失效時間在5年內,其他均滿足《辦法》擔任公司培訓師要求,可以擔任公司培訓師。對于僅開展沿海三等船員船上見習的航運公司,持沿海三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者可以擔任公司培訓師。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執(zhí)行。
附件:需填寫《船上見習記錄簿》見習事項清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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