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1〕1095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澤豐加油站和加氣站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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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澤豐加油站和加氣站建設項目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1〕1095號
黑龍江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關于澤豐加油站和加氣站建設項目涉及阿城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建設控制地帶的請示》(黑文管字〔2021〕29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金上京會寧府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澤豐加油站和加氣站建設項目。
一、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qū)域開展全面的考古調查和發(fā)掘工作。擬建項目方案應根據考古工作結果進一步完善。建筑外觀不宜采用仿古建筑樣式,應適當降低建筑屋頂及外立面色彩飽和度,并通過喬木遮擋進一步弱化新建建筑的景觀影響。應嚴格控制工程范圍和施工強度,做好施工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確保文物安全。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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