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辦函保字〔2021〕1044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填報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2021年度報告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填報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2021年度報告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21〕104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知識產權局:
根據(j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現(xiàn)就2021年度報告填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報范圍和內容
2021年12月31日前,已獲批準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和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基本信息、年度信息、地理標志保護情況、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情況、標準制定情況及專用標志使用企業(yè)年度產值情況等。年度報告內容模板(附件1)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門戶網站(www.cnipa.gov.cn)地理標志專欄“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保護數(shù)據(jù)管理系統(tǒng)”下載。
二、填報時間
填報日期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2月28日。
三、填報方式
各省級知識產權局登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保護數(shù)據(jù)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報。
四、其他
請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將各省年報事宜聯(lián)系人信息(附件2)發(fā)送至pgi@cnip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jiān)管信息年度報告書式
2.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年報事宜聯(lián)系人信息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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