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革函〔2022〕201號《國家文物局關于福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一期工程的批復》
瀏覽量: 時間:2022-03-25 06:38:54
國家文物局關于福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一期工程的批復
文物革函〔2022〕201號
福建省文物局:
《福建省文物局關于福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一期工程涉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修改稿)的請示》(閩文物字〔2022〕27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福建船政建筑,馬江海戰(zhàn)炮臺、烈士墓及昭忠祠,羅星塔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福建協(xié)和大學建筑群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福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東延線一期工程。
二、優(yōu)化船政文化城站2號出入口及周邊地面設計,補充各站點在視廊控制、色彩變化等方面的關系分析及設計說明。充分論證對地鐵下穿福建船政建筑及福建協(xié)和大學建筑群的保護措施,后續(xù)工程設計應深入研究進一步遠離文物本體及保護范圍的可能性,減小對文物安全的影響。針對文物建筑的各類加固措施和預防性保護措施應先期有效達成,對地鐵經過區(qū)域文物建筑進行長期監(jiān)測。補充、完善工程設計圖紙。
三、請你局督導有關單位對所報項目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加強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落實施工期間文物影響監(jiān)測措施,確保文物安全。施工過程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工并研提調整方案。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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