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248號《國家文物局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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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的通知
文物考函〔2022〕24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根據《“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chuàng)新規(guī)劃》《大遺址保護利用“十四五”專項規(guī)劃》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高質量發(fā)展,我局決定開展第四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你局(廳)組織申報單位,按照《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chuàng)建及運行管理指南(試行)》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申報材料經你局(廳)初審后,匯總報送我局。
申報受理時間:截至2022年6月30日
紙質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四環(huán)東路高原街2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梅勇飛 收;郵編:100029
電子材料發(fā)送郵箱:gjkgyzgy@aliyun.com
聯(lián) 系 人:陳 起、梅勇飛
聯(lián)系電話:010-56792069、13297991618
專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載:
1.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申報材料要求
2.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申報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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