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調管〔2022〕175號《水利部關于公布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名錄(第一批)的通知》
水利部關于公布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名錄(第一批)的通知
水調管〔2022〕175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深入貫徹“節(jié)水優(yōu)先、空間均衡、系統(tǒng)治理、兩手發(fā)力”治水思路,推進跨省江河流域水資源統(tǒng)一調度,加強重大調水工程調度管理,根據《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我部組織確定了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名錄(第一批)(以下簡稱《名錄》),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水資源調度工作,結合《辦法》及《名錄》要求,按照“節(jié)水優(yōu)先、保護生態(tài)、統(tǒng)一調度、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扎實推進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工作。
二、對《名錄》內已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相關流域管理機構要加強組織、協(xié)調、實施、監(jiān)督,規(guī)范調度行為,提高調度水平。
三、對《名錄》內尚未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相關流域管理機構要做好水資源調度方案、年度調度計劃編制,統(tǒng)籌進度安排,于2023年底前有序啟動調度工作。
四、為強化流域統(tǒng)一調度,各單位應結合本流域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干支流統(tǒng)一調度,相關支流水資源調度方案、年度調度計劃的審批、備案管理權限參照干流執(zhí)行。
五、水利部對《名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結合調度需求、相關工作基礎等因素,及時公布其他需要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及重大調水工程名錄,對條件成熟的,流域管理機構可先行組織試點開展相關工作,及早啟動水資源統(tǒng)一調度。
六、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辦法》要求,組織確定本行政區(qū)域內需要開展水資源調度的江河流域及調水工程名錄,于6月15日前報水利部及相關流域管理機構備案,并按照《辦法》及本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做好相關調度工作。流域管理機構應加強對管轄區(qū)域內水資源調度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
聯(lián)系人:徐祎凡
聯(lián)系電話:010-63203255
電子郵箱:dsgls@mwr.gov.cn
水利部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1:開展水資源調度的跨省江河流域名錄(第一批)
2: 開展水資源調度的重大調水工程名錄(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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