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2〕1148號《國家文物局關于懷圣寺光塔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光塔路74號改造項目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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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懷圣寺光塔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光塔路74號改造項目的批復
文物保函〔2022〕1148號
廣東省文物局:
《廣東省文物局關于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懷圣寺光塔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光塔路74號改造工程設計方案的請示》(粵文物審〔2022〕52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懷圣寺光塔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進行光塔路74號改造項目。
一、所報方案應補充必要的現(xiàn)狀圖紙,進一步明確建筑改造前后的差異;應嚴格控制改造措施力度,維持建筑原有風貌、體量、形制和色彩,倒塌、破損的屋頂應按原形制恢復,不宜改為平屋面和露臺,山墻面不應新增門窗洞口;電梯外觀選材應注意避免眩光;充分考慮施工時開挖、振動等對文物的影響,注意避免使用大型機械,確保文物安全。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gòu)參與指導,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圍護、防塵、降噪措施,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重要文物遺存,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護措施。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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