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2〕1330號《國家文物局關于東垣古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西湖一品”燃氣遷改項目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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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于東垣古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西湖一品”燃氣遷改項目的批復
文物考函〔2022〕1330號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關于呈報東垣古城建設控制地帶內“西湖一品”燃氣遷改工程的請示》(冀文物字〔2022〕213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東垣古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西湖一品”燃氣遷改項目。
一、所報方案尚需作以下修改:
(一)進一步明確擬建項目性質、用地范圍和建設內容,項目在東垣古城遺址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燃氣管線及配套設施之外的其他地面建筑。
(二)加強擬建項目與“西湖一品”項目區(qū)域已有考古成果梳理,明確地下文物分布狀況,補充說明兩個項目先后關系和銜接情況。
(三)加強施工和運營期的監(jiān)測,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二、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qū)域開展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和發(fā)掘工作。考古發(fā)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fā)掘申請書。
三、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上意見對所報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程序后實施。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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