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發(fā)通〔2023〕5號《司法部關于免去竇立潔等71人公證員職務的決定》
瀏覽量: 時間:2023-02-05 01:27:53
司法部關于免去竇立潔等71人公證員職務的決定
司發(fā)通〔2023〕5號
北京、內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四川、貴州、陜西等省(市、區(qū))司法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你們關于報請免去竇立潔等71人公證員職務的請示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四條、《公證員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2號)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決定免去以下71人公證員職務:
北京市 竇立潔、闞曉麗
內蒙古自治區(qū) 于荷花
上海市 殷強華、吳文潔
安徽省 吳承杰、涂趙娣、汪守如、龔雪、王亞楠、張屹峰、丁蘇婷
福建省 鄭春暉、蘇柳燕
江西省 鄒軍、王珮蕓
四川省 代海燕、董曉亞、韓英、胡盛希、廖新、劉強、呂慧敏、彭戚、任永艷、阮洪亮、宋陽明、涂倩、王思琦、王遂、王云維、魏媛、吳冕、謝浪、楊洪艷、易春、張佳萍、趙陽、鐘小珊、鄒艷春
貴州省 李斌、康貞敏、楊勝華、孫一奇、余欣憶、金超、林先婭、王曉蘭、羅岳、楊艷平
陜西省 尹飛飛、胡雪、黃鑫、范紅梅、劉雪、祁紅健、楊星、王坤、魏佩文、姚兵、李軍艷、付金紅、劉思雅、石棟、楊俊萍、劉禮琴、張文軍、惠穆、牛亞智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李運民、聶羽含
司法部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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