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保函〔2023〕818號《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武漢大學早期建筑建設控制地帶內武漢大學創(chuàng)新實踐中心建設項目的復函》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武漢大學早期建筑建設控制地帶內武漢大學創(chuàng)新實踐中心建設項目的復函
辦保函〔2023〕818號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文物局關于呈報武漢大學創(chuàng)新實踐中心建設項目的請示》(鄂文物文〔2023〕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暫不同意在武漢大學早期建筑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武漢大學創(chuàng)新實踐中心建設項目。
一、對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認真補充深化現(xiàn)狀勘察和文物影響評估。補充開展必要考古工作。充分認識、理解、尊重武漢大學早期建筑在山水格局、校園規(guī)劃、建筑設計上的時代特征和價值,實事求是地評估擬建項目對武漢大學早期建筑整體格局和景觀環(huán)境的影響。應從形體、高度和外觀等方面增加視線分析,重點補充自東湖望向擬建區(qū)域至圖書館、自圖書館位置向北的視線分析,以及鳥瞰角度帶地形的體塊分析,不得規(guī)避穿過獅子山、圖書館和擬建項目的關鍵剖面。補充評估地下室建設對山體的影響。
(二)擬建項目位于武漢大學早期建筑群的關鍵軸線上,體量過大、高度過高,對獅子山及山上的早期建筑整體景觀環(huán)境可能造成明顯負面影響,建議優(yōu)先考慮調整項目選址,為整體景觀環(huán)境保存留足緩沖空間。
(三)調整設計方案。嚴格壓減建筑高度、容積率和體量。不得設置大面積反光材質、玻璃幕墻,優(yōu)化屋頂、立面設計方案,確保與整體景觀環(huán)境相協(xié)調。完善方案設計深度,補充地下一層和地基基礎設計內容。補充交通流線設計,合理設置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最大限度保留場地內原有樹木、植被。
(四)進一步完善方案文本和圖紙。補充地下一層平面圖、剖面圖。補充規(guī)范的工程圖紙。
二、請你局指導有關單位,根據(jù)上述意見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報批。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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