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3〕1263號《國家文物局關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鹽店古城遺址保護范圍內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的批復》
瀏覽量: 時間:2023-11-11 20:00:21
國家文物局關于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鹽店古城遺址保護范圍內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的批復
文物考函〔2023〕1263號
四川省文物局:
《四川省文物局關于在鹽店古城遺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的請示》(川文物〔2023〕92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鹽店古城遺址保護范圍內實施成都經溫江至邛崍高速公路擴容項目。
一、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下意見對所報方案進行修改:
(一)補充考古調查勘探中發(fā)現(xiàn)的城墻遺跡避讓及保護措施。
(二)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完善施工期間遺址防護、保護措施,嚴禁在遺址保護范圍內取土、堆放棄土或材料、施工作業(yè)等影響文物安全的行為。
二、請你局組織專業(yè)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qū)域開展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和發(fā)掘工作,考古發(fā)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fā)掘申請書。
三、修改完善后的項目方案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審批程序。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25日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law/204604.html
本文關鍵詞: 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