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廳函〔2024〕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入選名單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入選名單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24〕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啟動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3〕12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經組織推薦、資格審核、專家遴選、結果公示等程序,確定相關項目入選(見附件1),現(xiàn)將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培育建設
各項目所在單位要對標《通知》所列建設標準,嚴格按照各項目申報書所填報的建設計劃,扎實推進項目實施、完善優(yōu)化項目建設、積極推動成果轉化推廣等工作,推動新時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質增效、創(chuàng)新發(fā)展。
二、加強管理考核
堅持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加強培育建設工作管理考核。各項目所在單位應于2025年3月前,提交2024年度工作總結、成果報告和2025年度預算計劃,紅色文化弘揚基地、學生綜合素質訓練基地、全國高校綜合性教育實踐體驗基地等建設周期為3年的項目所在單位還應于2026年3月前提交2025年度工作總結、成果報告和2026年度預算計劃,教育部將根據(jù)各項目培育建設情況撥付建設經費。建設周期結束后,各有關項目所在單位應及時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各項目所在單位屬地省級教育工作部門和高校黨委要加強工作指導,落實必要保障,推廣建設成果,確保建設實效。
三、嚴格經費管理
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庫、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典型案例之外,教育部按年度分批次向各有關項目所在單位撥付建設經費。項目所在單位需提交2024年度預算計劃(見附件2),并加蓋學校財務部門公章,于2024年4月30日前將原件寄送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北樓401辦公室,郵編:100816),電子版請發(fā)送至思政司宣教處電子郵箱,經審核后納入2024年預算安排。項目所在單位為非教育部直屬高校的,請按照經費劃撥方式說明(見附件3)要求,于4月30日前將機關事業(yè)單位往來結算票據(jù)寄送至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各項目所在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印發(f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2018〕13號)及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顚S?,不得超范圍、超標準列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聯(lián)系電話:010-66096915、66097284;傳真:010-66092064;電子郵箱:szc@moe.edu.cn。
附件:【點擊官網(wǎng)下載】
1.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入選名單
2.項目預算計劃表
3.經費劃撥方式說明
教育部辦公廳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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