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廳函〔2024〕1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廳函〔2024〕1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根據工作安排,現(xiàn)將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后期資助項目是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高校教師厚積薄發(fā),加強基礎研究,勇于理論創(chuàng)新,推出精品力作。本年度計劃立項100項,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1)重大項目主要資助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一)資助范圍
1.學習宣傳研究闡釋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最新成果;
2.對學術發(fā)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和具有原創(chuàng)性的理論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xiàn)的研究成果。
(二)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全職教師或退休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電子版(或其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本次后期資助項目:
(1)申請人承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尚未結項;
(2)申請人以內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請了202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及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
(3)申請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3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5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
(4)申報成果得到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基金項目研究經費資助或任何出版資助;
(5)申報成果為近3年答辯通過的(答辯時間在2021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
(6)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三、申報辦法
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如下。
(一)本次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項數不超過6項;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單位推薦項數不超過4項;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每單位推薦項數2—4項。各申報單位應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按申報程序上報。
(二)本次項目采取網絡平臺在線申報。教育部社會科學司主頁(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tǒng)為準。
(三)請按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報。(1)申請人在線填寫申報項目的“基本信息”和“相關成果”;下載“申報成果介紹”模板,填寫后以附件形式上傳到申報系統(tǒng),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完整的《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2)學校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申請書》,簽名并加蓋公章后掃描蓋章版電子申請書(PDF版本)上傳系統(tǒng);(3)以附件形式上傳PDF版本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過30M)。
(四)已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以原有賬號、密碼登錄系統(tǒng),并及時核對單位信息;未開通賬號的申報單位,請登錄申報系統(tǒng),登記單位信息、設定登錄密碼,打印“開通賬號申請表”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傳真至010-62519525。待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申報系統(tǒng)進行操作。
有關項目申報系統(tǒng)的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sinoss.net。
(五)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時間為2024年5月30日—6月30日。申報單位須在截止日期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
(六)申報階段無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立項公布后,已立項項目須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1份帶有負責人簽名、責任單位蓋章的紙質版《申請書》,及1份紙質版申報成果,由申報單位寄送至高校社科研究評價中心。
高校社科研究評價中心聯(lián)系方式:010-58556246、010-58556040,pingjzx@126.com。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惠新東街4號富盛大廈1座12層,郵編:100029。
四、其他要求
(一)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二)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guī)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項目實行嚴格規(guī)范的預決算管理。申請人應在資助限額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
附件:
1. 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供參考,在申報系統(tǒng)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后自動生成)
2. 2024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答疑
教育部辦公廳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