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關于發(fā)布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全文)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發(fā)布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
各有關?。ㄗ灾螀^(qū)、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立項單位:
根據(jù)《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2〕138號)和《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民辦函〔2024〕2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評審,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共立項95個,現(xiàn)予發(fā)布。
各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要高度重視項目立項和實施工作,督促本地區(qū)立項單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報送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匯總后統(tǒng)一報送民政部;要加強對立項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指導立項單位認真貫徹項目實施方案,準確把握項目管理和財務要求;要將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年檢、評估、信用評價等監(jiān)督管理體系,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各立項單位要規(guī)范、高效、透明執(zhí)行項目,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執(zhí)行進度,通過項目執(zhí)行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作出積極貢獻。
民政部將不定期對各立項單位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對項目進行全面審計和重點評估,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總體實施效果進行考評。審計、評估等考評結果將作為立項單位今后年度申請項目和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因素。
附件:
1.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立項名單
2.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立項名單
3.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社會組織從業(yè)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立項名單
民政部辦公廳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下載:民政部辦公廳關于發(fā)布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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