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管字〔1999〕276號《財政部關于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制中有關國有資本核定問題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制中有關國有資本核定問題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廳(局),各有關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批準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制方案的通知》(國辦函〔1999〕3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科研機構轉制中申辦企業(yè)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時的國有資本金核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科研機構轉制為國有企業(yè)的,暫根據(jù)科研機構原主管部門批復的1998年財務決算帳面值核定國有資本金;轉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按財政部對資產評估報告進行合規(guī)性審查后的凈資產核定國有資本金。
科研機構轉制為企業(yè)后,交由各級政府或國有事業(yè)單位管理的核定為國家資本金,并入企業(yè)集團管理的核定為國有法人資本金。
(二)轉制為科研機構的事業(yè)基金、固定基金、財政補助結存、撥入專款結存、未分配結余和專用基金中的修購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應當轉為國有資本金。
(三)下列情況發(fā)生的數(shù)額不計入國有資本金:
1.列入固定基金中的,并且已出售給職工的住房部分;
2.列入固定基金中的,屬于用貸款購置并且尚未歸還的部分;
3.列入財政補助結存和撥入??罱Y存中尚未支付用于人員方面的經費(如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副食補貼、博士后經費等)。
上述三項具體數(shù)額由科研機構填報《科研機構轉制國有資本金審核表》(見附表),并附有關證明文件、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財政部門在辦理企業(yè)產權登記時核定。
(四)由若干科研機構合并轉制為一戶企業(yè)的,依據(jù)本通知第(二)(三)條的規(guī)定分別核定各科研機構的國有資本金,累加為合并后企業(yè)的國有資本金數(shù)額。
(五)科研機構轉為企業(yè)后,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開展清產核資,理順產權關系,并辦理相應的變動產權登記手續(xù)。
1999年8月30日
附件: 科研機構轉制國有資本金審核表
科研機構轉制國有資本金審核表
項目 | 序號 | 企業(yè)申報數(shù) | 主管部門審核 |
(一)事業(yè)基金 | 1 | ||
其中:(1)一般基金 | 2 | ||
(2)投資基金 | 3 | ||
(二)固定基金 | 4 | ||
其中:(1)已出售給職工的住房部分 | 5 | ||
(2)貸款購置且尚未歸還部分 | 6 | ||
(三)專用基金 | 7 | ||
其中:(1)修購基金 | 8 | ||
(2)科技成果轉化基金 | 9 | ||
(四)財政補助結存 | 10 | ||
(五)撥入??罱Y存 | 11 | ||
(六)財政補助和撥入專款結存中扣除 | 12 | ||
(1)尚未支付的政府特殊崗位津貼 | 13 | ||
(2)尚未支付的院士津貼 | 14 | ||
(3)尚未支付的副食補貼 | 15 | ||
(4)尚未支付的博士后經費 | 16 | ||
(5)其他尚未支付的人員經費 | 17 | ||
(七)上年未分配結合結余 | 18 | ||
合計{19行=1+4-5-6+8+9+10+11-12(=13+14+15+16+17)+18} | 19 | ||
申報企業(yè)意見(加蓋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主管部門意見(加蓋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附注:本表按填報單位經主管部門批復的1998年度資產負債表對應科目及明細科目數(shù)據(jù)填列,并附有關文件、資料。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law/4453.html
本文關鍵詞: 財管字〔1999〕276號,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10個, 國家局, 科研機構, 轉制, 國有資本核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