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會〔2016〕3號《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
財辦會〔2016〕3號 2016-1-13
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jù)《財政部證監(jiān)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yè)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4月9日發(fā)布,2012年1月21日修訂)的要求,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時進行年度報備。為認真做好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高度重視,通過年度報備真實、全面地反映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的現(xiàn)狀和發(fā)展趨勢,不斷優(yōu)化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推進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持續(xù)發(fā)展。
二、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全部實行網上報備,網上報備地址為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mof.gov.cn),報備時間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三、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的內容為:
(一) 對本次報備情況的簡要說明,含對報備內容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由首席合伙人簽章;
(二) 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附表1);
(三)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四) 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分所管理制度和其他內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上述制度的變動情況說明;
(五) 經省級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確認的2015年末注冊會計師情況表(附表2);
(六) 由其他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5年度本機構財務報表的審計報告(可能涉及整合合并的兩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相互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后附的會計報表附注中應當包括對審計業(yè)務收入、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yè)務客戶數(shù)(含證監(jiān)會已審核通過的IPO公司戶數(shù))、上市公司審計業(yè)務收入的單項說明;
(七) 職業(yè)保險保單復印件(保險期間應當涵蓋2015年1月1日至報備日);
(八) 2015年度證券業(yè)務情況表(附表3);
(九) 2015年度審計業(yè)務收費情況表(附表4);
為全面反映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一體化管理及國際化發(fā)展情況,請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以下信息:
(十)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結構表(附表5);
(十一)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外(含港澳臺及外國)設立分支機構情況表(附表6);
上述材料中涉及的收入信息均指以會計師事務所名義取得的收入。
四、財政部和證監(jiān)會推薦從事H股企業(yè)審計業(yè)務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供2015年度承接或參與的H股企業(yè)審計業(yè)務的客戶名稱、業(yè)務類型(IPO審計、年報審計或其他審計)、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及簽署方、參與類型(主審或參審)、合作方事務所(若有)、業(yè)務收費(指本所實際收取費用)(附表7)。
五、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除按本通知要求報備前述材料外,還應當按照《關于認真做好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6〕2號)向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相關材料。
六、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備專門工作團隊按要求認真做好2015年度報備工作。報備結束后,財政部將根據(jù)報備情況擇機組織對部分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實地核查,核查結果將作為證券資格管理和H股審核推薦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并予以通報。
本通知涉及的相關附表樣式可以從財政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mof.gov.cn)和財政部會計司網(kjs.mof.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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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度報備 工作附表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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