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辦基〔2020〕60號《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0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
國科辦基〔2020〕60號
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fā)〔2014〕70號,以下簡稱《意見》),促進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科技創(chuàng)新和社會服務,科技部、財政部決定開展2020年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考核目的
評價考核是《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是推動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重要舉措,是建立獎懲機制的重要依據(jù)。根據(jù)評價考核情況,對評價考核結果較好的單位,通過后補助予以支持;對于評價考核結果較差的單位,視具體情況予以公開通報、核減相關經(jīng)費等相應的處理。評價考核結果還將作為科技創(chuàng)新基地、科研機構等評估的重要依據(jù)。
二、評價考核范圍
本次評價考核范圍為中央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以法人單位為考核對象,對其擁有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原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2019年度的開放共享情況進行評價考核。2019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11家單位尚處于整改期,不納入本年度考核范圍。2018年評價考核結果為較差的26家單位已完成1年期整改,參加本年度考核。
三、評價考核內容
本次評價考核重點考察法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考核內容涵蓋《意見》對法人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突出強調在線服務平臺建設以及與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對接情況等內容。具體包括:
1. 運行使用情況,包括法人單位應開放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運行使用總體情況,儀器運行和開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支撐服務國家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主要成效等。
2. 共享服務成效,包括圍繞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和中小微企業(yè)需求,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的情況,支撐服務外單位科技創(chuàng)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組織管理情況,包括開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科研設施與儀器新建和新購統(tǒng)籌管理情況,納入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的儀器情況,在線服務平臺建設及與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對接情況,實驗隊伍建設情況等。
四、有關要求
1.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對本部門參評單位相關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對所屬單位報送的數(shù)據(jù)和自評報告審核把關,匯總相關材料,確保本次評價考核工作順利開展。
2. 參評單位要對本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按照自評報告提綱(見附件)的要求,在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nrii.org.cn)上填報相關信息,形成自評報告,并打印紙質版(一式2份)加蓋公章后交主管部門匯總。
3. 2020年7月30日前,參評單位要將部門審核過的自評報告電子版通過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提交,請各有關部門將匯總的紙質材料寄送至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4. 參評單位要認真準備相關材料,確保數(shù)據(jù)真實可靠。評價考核將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核實相關數(shù)據(jù),對存在數(shù)據(jù)造假的單位,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記入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5. 本次評價考核的具體工作由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承擔。
平臺中心業(yè)務咨詢聯(lián)系人:岳琦、王晉
聯(lián)系電話:010-58881464、010-58881465
基礎司業(yè)務咨詢聯(lián)系人:金國勝
聯(lián)系電話:010-58881511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蜂窩中路3號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科研設施與儀器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聯(lián)系人:王喆、劉瑞
聯(lián)系電話:010-82319708、010-82338083
附件: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自評報告(提綱)
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6月30日
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自評報告(提綱)
一、運行使用情況
大型科研儀器基本信息,包括儀器名稱、原值和經(jīng)費來源等;年度有效運行使用情況,支撐國家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主要成效等。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信息,技術支撐團隊建設情況,運行效率等。
二、共享服務成效
大型科研儀器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的機時和收入情況(需提供服務收入記錄清單),服務支撐外單位科技創(chuàng)新及產(chǎn)生的重要成果等。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對法人單位以外的單位提供共享服務和收入情況,支撐科研創(chuàng)新和重大工程項目重要成果等。
三、組織管理情況
開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科研設施與儀器新建和新購統(tǒng)籌管理情況,應開放儀器數(shù)量(需提供大型科研儀器資產(chǎn)清單),納入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開放儀器數(shù)量,在線服務平臺與國家網(wǎng)絡管理平臺對接情況,實驗隊伍建設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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