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博函〔2020〕529號《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合肥市文物管理處北宋歙州黃山張谷墨一級文物修復計劃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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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合肥市文物管理處北宋歙州黃山張谷墨一級文物修復計劃意見的函
辦博函〔2020〕529號
合肥市文物管理處:
你處《合肥文物管理處關于館藏一級文物北宋歙州黃山張谷墨保護修復的請示》(合文物〔2020〕12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暫不同意所報北宋歙州黃山張谷墨(總登記號:3401032180000510002351)一級文物修復計劃。建議加強預防性保護工作,可制作兼具保存、展示功能的囊匣,切實改善文物保存環(huán)境,保持溫濕度穩(wěn)定,確保文物安全。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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