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運運行函〔2020〕165號《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關于2020年海峽兩岸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工作的函》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關于2020年海峽兩岸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工作的函
水運運行函〔2020〕16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臺灣海峽兩岸間海上運輸是特殊管理的國內航線。根據(jù)《海峽兩岸海運協(xié)議》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場需求分析論證,我局定于2020年11月開展一次新增臺灣海峽兩岸間海上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和運力綜合評審工作,擬評審新增2艘3000-6000載重噸(3000≤船舶載重噸≤6000)、1艘10000-15000載重噸(10000≤船舶載重噸≤15000)的化學品船(油品/化學品船)以及1艘5000-7000立方米的液化氣船從事海峽兩岸液體危險貨物運輸。
綜合評審參評范圍為在中國大陸登記注冊的航運公司,且須以其自有(持股51%以上)的在中國大陸登記的船舶參加綜合評審。綜合評審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技術咨詢服務單位組織開展。綜合評審工作按照《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辦法》組織實施,申報企業(yè)須根據(jù)《申請企業(yè)情況綜合評審表》填報《綜合評審申請材料》,上述材料可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wtis.mot.gov.cn)“通知公告”欄內下載。
請通知各轄區(qū)內有新增海峽兩岸液體危險貨物運輸運力需求的航運公司在11月23日前將申請材料書面報我局,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電子郵箱。
聯(lián)系電話:010-65292636,傳真:010-65292638,郵箱:sys637@mot.gov.cn。
附件:
1.申請企業(yè)情況綜合評審表
2.綜合評審申請材料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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