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藝廳函〔2020〕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繼續(xù)開展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繼續(xù)開展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0〕3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關于“探索開展中小學國防教育示范校創(chuàng)建活動試點,推動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明確要求,提高學生綜合國防素質。教育部決定繼續(xù)開展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推薦遴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教育法、國防教育法,深化學校國防教育改革,提高青少年學生國家意識、國防意識和憂患意識,培養(yǎng)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總結交流經驗,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帶動各級各類學校創(chuàng)新發(fā)展。
二、推薦范圍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國防教育示范學校創(chuàng)建活動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國防教育特色學校遴選工作的通知》確定的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
三、案例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緊密圍繞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疽?,反映學校國防教育的整體工作情況,體現(xiàn)國防教育內容融入到中小學語文、歷史、地理、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融入到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軍事課、體育課等課程中的成果和成效。
(二)典型案例要體現(xiàn)具有創(chuàng)新性、突破性、實效性、典型性的政策、舉措和經驗。案例應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討等要素,主題突出、層次分明、特色鮮明、資料翔實、語言生動,富有感染力,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并按要求格式(見附件1)進行整理。
四、推薦要求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在組織國防教育示范學校、特色學校自愿申報的基礎上,遴選符合要求的1—3個典型案例予以推薦。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本著自愿原則申報。
(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2021年4月9日前將推薦的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和匯總表(見附件2)的紙質文本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新區(qū)學源街998號行政樓313-1(浙江傳媒學院國防教育研創(chuàng)中心)李欽鵬收,0571-86832605。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578760256@qq.com。
聯(lián)系方式:教育部國防教育辦公室毛亞男,010-66096474。
附件:
1.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格式
2.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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