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0〕1277號《國家文物局關于廣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西灣水廠取水工程遷建項目意見的函》
國家文物局關于廣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西灣水廠取水工程遷建項目意見的函
文物保函〔2020〕1277號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關于在廣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實施西灣水廠取水工程遷建項目的請示》(川文物〔2020〕73號)收悉。經(jīng)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廣元千佛崖摩崖造像建設控制地帶內(nèi)進行西灣水廠取水工程遷建項目。
一、對所報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擬建項目與廣元千佛崖保護范圍、造像集中分布區(qū)的平面關系,在圖紙中完善距離標注,并對其他可行線路進行比選,盡可能遠離造像本體;工程實施前應補充對施工沿線的考古工作。
(二)結合廣元千佛崖水害和滲水路徑分析,深化輸水管隧洞防滲設計,避免滲水問題復雜化。
(三)應科學布置施工平面,合理設計施工通道,深化應急預案,減少施工期間對文物本體及其環(huán)境的負面影響;進一步明確輸水管隧洞的挖掘施工方式以及相應的振源特性;工程實施中應結合文物監(jiān)測工作,切實做好振動專項監(jiān)測,確保文物安全。
(四)應充分考慮廣元千佛崖所處方位、風向和風速等影響因素,客觀評估揚塵污染對文物本體的影響,并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
二、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根據(jù)以上意見和考古工作的結果對所報項目進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規(guī),履行相應審批手續(xù)后實施。
三、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jiān)管,組織專業(yè)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fā)現(xiàn),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diào)整方案。
專此函復。
國家文物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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