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辦函〔2019〕6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設置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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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設置部分高速公路收費站的函》
閩政辦函〔2019〕67號
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于省高網(wǎng)龍巖永定至上杭高速公路設置收費站的請示》(閩交規(guī)〔2019〕93號)、《關于福建省高速公路省界增設5個匝道收費站的請示》(閩交規(guī)〔2019〕94號)收悉。經(jīng)省政府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在龍巖永定至上杭高速公路金砂互通處(永定區(qū)金砂鄉(xiāng))設立永定金砂收費站、稔田互通處(上杭縣稔田鎮(zhèn))設立上杭稔田收費站、廬豐互通處(上杭縣廬豐畬族鄉(xiāng))設立上杭廬豐收費站、上杭南互通處(上杭縣臨城鎮(zhèn))設立上杭南收費站、上杭西互通處(上杭縣湖洋鎮(zhèn))設立上杭西收費站。
二、同意在沈海線寧德段福鼎北匝道處(福鼎市貫嶺鎮(zhèn))設立福鼎北收費站、在京臺線南平段官路匝道處(浦城縣官路鄉(xiāng))設立浦城官路收費站、在福銀線南平段桂林匝道處(邵武市桂林鄉(xiāng))設立邵武桂林收費站、在廈蓉線龍巖段古城匝道處(長汀縣古城鎮(zhèn))設立長汀古城收費站、在寧東線漳州段霞葛匝道處(詔安縣霞葛鎮(zhèn))設立詔安霞葛收費站。
三、收費站建設標準應結合國家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精神和有關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的要求考慮。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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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 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