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辦函〔2019〕3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設置國高網(wǎng)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路段收費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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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設置國高網(wǎng)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路段收費站的函》
閩政辦函〔2019〕37號
省交通運輸廳:
你廳《關于國高網(wǎng)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路段設置收費站的請示》(閩交規(guī)〔2019〕40號)收悉。經(jīng)省政府研究,函復如下:
一、同意在國高網(wǎng)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路段安定互通處(連江縣琯頭鎮(zhèn))設立連江琯頭東收費站、瑯岐互通處(馬尾區(qū)瑯岐鎮(zhèn))設立馬尾瑯岐收費站、潭頭互通處(長樂區(qū)潭頭鎮(zhèn))設立長樂潭頭收費站、鶴上互通處(長樂區(qū)鶴上鎮(zhèn))設立長樂鶴上收費站、玉田互通處(長樂區(qū)玉田鎮(zhèn))設立長樂玉田收費站。
二、收費站建設標準應結合國家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有關要求考慮。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7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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