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辦字〔2021〕3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舉辦第三屆山東省城市建設博覽會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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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舉辦第三屆山東省城市建設博覽會的批復
魯政辦字〔2021〕31號
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
你廳《關于舉辦第三屆山東省城市建設博覽會的請示》(魯建城建字〔2021〕4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于2021年4月27日至29日在青島市舉辦第三屆山東省城市建設博覽會。博覽會由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和青島市政府共同主辦,所需經費由財政資金列支。
二、要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關于厲行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的規(guī)定,節(jié)儉、務實、高效辦會,按照規(guī)定履行邀請有關領導人出席活動的報批手續(xù)。認真組織籌備,提升參展企業(yè)和展品水平,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安全防范、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現(xiàn)場管理,制定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博覽會活動順利進行。
三、在招商招展、新聞宣傳、展會推介、會刊資料、會場布置等方面不得進行違規(guī)宣傳、不得隨意改變博覽會名稱或增減主辦單位。
四、請于博覽會結束后1個月,將博覽會內容、規(guī)模、費用總額和支出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規(guī)違紀問題自查情況報省政府,并抄送省商務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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