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交行規(guī)〔2021〕7號《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印發(fā)〈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公路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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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印發(fā)〈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公路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的通知》
滬交行規(guī)〔2021〕7號
各有關(guān)單位: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公路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已經(jīng)2021年7月29日第13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19日止。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
全文下載(PDF掃描版):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guān)于公路 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提取碼: 8rj1】【解壓縮密碼:http://www.per-bet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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