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辦發(fā)〔2020〕5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開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
川辦發(fā)〔2020〕58號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fā)〔2020〕12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開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在國家統一部署下開展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面獲取主要災害致災信息、承災體信息、歷史災害信息,摸清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區(qū)域抗災能力,建立分類型、分區(qū)域的國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省級分數據庫。開展主要災害風險評估和綜合風險評估,編制省、市、縣三級自然災害系列風險圖;修訂主要災種區(qū)劃,編制省、市、縣三級綜合風險區(qū)劃和災害綜合防治區(qū)劃。客觀認識災害綜合風險水平,形成自然災害防治建議,為全省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切實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
二、普查范圍及內容
(一)普查范圍。普查對象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普查地域覆蓋各市(州)、縣(市、區(qū))。普查涉及自然災害類型包括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
(二)普查內容。一是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主要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二是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三是年度歷史災害、歷史一般災害、重大災害事件調查與評估。四是政府綜合減災資源(能力)、企業(yè)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資源(能力)、基層綜合減災資源(能力)、家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五是次生?;鹿?、次生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次生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次生核與輻射安全事故等次生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調查與評估。六是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qū)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qū)劃。
三、普查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協同任務重、工作難度大。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普查實施中重大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應急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普查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于新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即撤銷。
普查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省級主要負責編制四川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實施方案,指導各市(州)、縣(市、區(qū))開展普查工作,審核匯集上報全省普查數據成果,組織開展省、市、縣三級風險評估與區(qū)劃以及防治區(qū)劃編制工作,建設全省自然災害風險基礎數據庫。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整合已有資源,配強人員隊伍,做好本地區(qū)普查各項工作。
(二)時間安排。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為普查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建立各級普查工作機制,編制普查實施方案和經費預算,落實普查人員和隊伍,開展普查宣傳和培訓,組織開展普查試點工作。2021—2022年為全面調查、評估與區(qū)劃階段,完成全省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qū)劃圖,匯總上報普查成果。
(三)任務分工。應急廳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實施方案,組建普查技術組,開展技術指導、宣傳培訓、質量控制、數據審核、信息匯總和分析上報等工作,開展風險評估與區(qū)劃,形成全省普查系列成果;牽頭制定除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類、交通基礎設施類以外的全省其他承災體調查和歷史災害調查、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重點隱患調查、綜合風險評估與區(qū)劃等普查專項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自然資源廳、水利廳、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林草局分別負責制定全省地質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氣象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專項普查及風險評估與區(qū)劃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負責制定全省房屋建筑、市政設施承災體專項普查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全省交通基礎設施承災體專項普查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生態(tài)環(huán)境廳負責制定全省民用核設施、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重點隱患調查實施方案并指導實施。其他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或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市(州)、縣(市、區(qū))按“在地統計”原則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qū)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普查數據成果審核匯集上報。
四、普查經費保障
全省普查經費以地方保障為主,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要確保經費按時落實到位。各地要對已安排各領域的常態(tài)化風險調查和隱患排查工作經費,優(yōu)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結束后按原渠道安排使用。
省級負責省本級相關支出及省級部門承擔的跨市(州)普查工作相關支出,并給予地方適當補助。資金來源通過相關領域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和省級現有常態(tài)化風險調查、隱患排查等工作經費對應安排。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關于大力提高我國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普查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嚴密組織。應急廳要發(fā)揮好牽頭單位作用,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統籌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主動作為,抓好普查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各市(州)、縣(市、區(qū))要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力量部署,因地制宜,科學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宣傳報道,總結成效經驗,營造良好輿論環(huán)境,確保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三)加強督導。各級普查機構、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資料和數據要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各市(州)、縣(市、區(qū))要加強普查質量管理,嚴格審核把關。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對普查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普查各項目標任務高標準高質量完成。
附件: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13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羅 文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堯斯丹 副省長
曹立軍 副省長
成員:陳書平 省政府副秘書長
李君臣 省政府副秘書長
段毅君 應急廳廳長
鄧長金 省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
劉少敏 經濟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朱華勇 財政廳副廳長
謝安軍 自然資源廳機關黨委書記
董曉輝 生態(tài)環(huán)境廳核安全總工程師
程 剛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副廳長
王 波 交通運輸廳安全總監(jiān)
譚小平 水利廳副廳長
肖小余 農業(yè)農村廳副廳長
毛德忠 應急廳副廳長
曾俊林 省統計局總經濟師
王 平 省林草局副局長
江小林 省地震局副局長
陳忠明 省氣象局副局長
劉 宇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局長
遲 鵬 省軍區(qū)戰(zhàn)備建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應急廳廳長段毅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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