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發(fā)〔2021〕7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的通知
津政發(fā)〔2021〕7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市政府第139次常務會議確定了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將《政府工作報告》部署的工作任務分解為134項。為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推動。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天津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工作事關長遠、意義重大。各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承辦的工作負總責、負首責,強化統籌安排、組織協調、整體推進、督促問效。要制定落實措施,細化工作內容、明晰任務分工、明確完成時限、細化完成標準、抓好責任落實,切實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實。
二、密切協調配合。各責任單位要從大局和全局出發(fā),加強溝通銜接和協調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牽頭單位要負責工作的整體推進,統籌指導推動,把握工作進度,協調解決難題,按要求做好相關情況的匯總、分析、上報工作;配合單位要各負其責,落實落細,及時向牽頭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強化監(jiān)督考核。市政府辦公廳要進一步強化對重點工作推進過程的監(jiān)督和對完成情況的考核。134項重點工作,都要列為各責任單位2021年度的績效管理考評指標。督查工作嚴格落實中央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有關規(guī)定和統籌規(guī)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改變作風,改進方式,提高工作成效,減輕基層負擔。
附件:2021年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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