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委辦發(fā)〔2017〕65號(hào)《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wèn)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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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wèn)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shí)施意見〉的通知》
浙委辦發(fā)〔2017〕65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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