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字〔2017〕18號《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省脫貧攻堅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全省脫貧攻堅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
廳字〔2017〕18號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fā)工作成效考核情況的通報》要求和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的部署,在全省有扶貧任務的市(地)、縣(市、區(qū))重新開展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工作,把全面徹底整改脫貧攻堅不精準問題,作為一項十分重大的政治任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現(xiàn)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基本方略,以問題為導向,針對第三方評估、督查考核和審計等發(fā)現(xiàn)的脫貧攻堅不精準的問題,舉一反三,回到原點全覆蓋,堅持求真務實,堅持較真碰硬,堅持立查立改,全面開展精準識別和精準退出工作。堅決按照黨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攻堅克難,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整改工作,確保如期實現(xiàn)脫貧攻堅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重新識別貧困戶。嚴格按照貧困戶建檔立卡識別標準和程序,回到原點,重新逐村逐戶進行對標識別,重新確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對符合貧困標準的全部納入,確保應進則進、一戶不落,并全面重新錄入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對不符合貧困標準的堅決清除。對新進入(含返貧)的貧困戶和查出不符合貧困標準的貧困戶再全部登記造冊,標明進入和清除理由,在縣扶貧辦匯總。重新識別時,要把建檔立卡工作目的和要求、識別標準、識別程序等相關政策宣傳到每個農戶和每個行政村,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對建檔立卡政策、程序和標準知曉率要達到100%,識別準確率達到100%。
(二)重新核查脫貧戶。嚴格按照貧困戶退出標準和程序,對2014、2015和2016年度退出的貧困戶,逐戶進行對標核查,確保退出的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wěn)定超過年度脫貧標準,“兩不愁、三保障”全部達標。核查后,退出準確率達到100%。
(三)重新核查退出村。嚴格按照貧困村退出標準和程序,對2014、2015和2016年度退出的貧困村,逐村進行對標核查。退出的貧困村,貧困發(fā)生率和“三通三有”全部達標。對不達到退出標準的村堅決回退。核查后,退出準確率達到100%。
(四)規(guī)范貧困戶檔案。建立完善一戶一檔,村、戶各一份。根據貧困戶不同屬性,檔案內有“一冊五卡四賬”,即扶貧手冊,低?;蛱乩藛T供養(yǎng)、養(yǎng)老、醫(yī)保、農業(yè)綜合補貼、殘疾人卡(證),幫扶臺賬、收支流水賬、退出臺賬、脫貧鞏固賬。檔案填寫準確率達到100%。
識別和退出結果都需核查人員、幫扶責任人、村第一書記、村書記、村主任、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并在縣鄉(xiāng)村三級范圍內公示。縣級負責安排部署、匯總和核查。
三、精準識別標準
(一)貧困戶識別標準。按現(xiàn)價計算,2017年識別標準為農民年人均純收入3146元,并綜合考慮不愁吃、不愁穿,基本醫(yī)療、義務教育、住房安全保障“兩不愁、三保障”因素,據實識別為建檔立卡貧困戶。
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家庭總收入-家庭生產經營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數(shù)。
家庭總收入指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之和。
家庭生產經營性支出指貧困戶以家庭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消費的商品和服務、自產自用產品。
家庭常住人口指全年經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個月以上,而且經濟和生活與本戶連成一體的人口。外出從業(yè)人員在外居住時間雖然在6個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帶回家中,經濟與本戶連為一體,仍視為家庭常住人口。
“兩不愁”標準。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wěn)定達到脫貧標準,自家購買力水平達到不愁吃、不愁穿,并實現(xiàn)安全飲水。
“三保障”標準。義務教育,貧困戶家庭沒有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因貧輟學的學生;基本醫(yī)療,參加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得到救助;安全住房,經鑒定不屬于D級、C級的危房均為安全住房。
從第三方評估、國家扶貧成效考核、審計部門的反饋看,在貧困戶識別中還要注意防止其他一些不精準問題。如:貧困戶全家外出3年以上;在城鎮(zhèn)擁有購買的商業(yè)、住宅等商品樓房或有多處房產;有轎車、高檔摩托車和高檔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有大中型農業(yè)機械、農產品加工機械、工程機械、運輸工具;家庭成員中有現(xiàn)任村兩委干部(特別困難的除外);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yǎng)人員;家庭成員中有在工商部門注冊私營企業(yè)、個體工商戶、專業(yè)合作社等從事經營活動;自己購買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等。對諸如此類問題,在識別過程中要認真甄別,嚴肅清查,切實提高識別精準度。
(二)貧困戶退出標準。貧困戶退出以戶為單位,實行貧困戶整戶退出。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穩(wěn)定超過退出標準,且實現(xiàn)“兩不愁、三保障”,全部達標方可脫貧退出。
(三)貧困村退出標準。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fā)生率為主要衡量指標,貧困發(fā)生率降至2%以下,貧困村實現(xiàn)“三通三有”,即通硬化路、通寬帶、通廣播電視,有衛(wèi)生室、有醫(yī)生、有文化活動場所,全部達標方可脫貧出列。
(四)貧困戶檔案標準。信息采集錄入真實、內容完整,不造假、不代簽。信息發(fā)生變化一周內完成更新。全部信息準確,不漏項、不串項、不錯報。信息填寫工整、清晰,不涂改。錄入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準確、完整。市、縣、鄉(xiāng)三級均應掌握數(shù)據填報和變化。
四、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自查自糾(5月1日-5月31日)。市(地)、縣(市、區(qū))組織開展重新識別和退出核查工作。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和標準,逐村逐戶逐項核查,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整改時限,完成一項銷號一項。縣(市、區(qū))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報市(地)黨委政府。
(二)交叉檢查(6月1日-6月15日)。市(地)組織開展縣際交叉檢查。自查自糾組織好的,可與交叉檢查同步推進,發(fā)現(xiàn)問題立行立改。交叉檢查完成后,各市(地)、28個貧困縣分別將精準識別和精準退出工作情況報省委、省政府。
(三)省里比對(6月16日-6月25日)。省扶貧辦牽頭,省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參與,使用審計軟件,以縣為單位對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退出進行比對,核查精準識別、精準退出的準確性、真實性,不符合識別標準的堅決清除,不達退出標準的堅決回退。比對結果報省委、省政府,并通報市、縣。
(四)總結評估和責任追究(6月26日-6月30日)。全面總結精準識別和精準退出工作,針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反思成因,吸取教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對工作不負責、不認真和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脫貧攻堅精準識別、精準退出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要求嚴,各地務必統(tǒng)籌安排,集中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掌握好時間節(jié)點,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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