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政文〔2017〕9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下達2017年度耕地后備資源開發(fā)整理復墾任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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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下達2017年度耕地后備資源開發(fā)整理復墾任務的通知
鄭政文〔2017〕93號
各縣 (市、區(qū))人民政府:
為破解當前耕地占補平衡難題,進一步提高自行保障能力,根據(jù)省國土資源廳反饋各地耕地后備資源意見,經(jīng)研究,下達2017年度耕地后備資源開發(fā)整理復墾任務 (詳見附表),請貫徹落實。
各縣 (市、區(qū))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抓緊組織編制與任務量相當?shù)耐恋亻_發(fā)整理復墾項目規(guī)劃,務必于6月15日前完成項目選址和可研報告的論證工作,7月15日前完成項目規(guī)劃設計和預算的編制及評審,上報市國土資源局批復立項。要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要求,抓緊組織項目實施,力爭年底前完成項目竣工驗收任務,并用于建設用地報批。
耕地后備資源開發(fā)整理復墾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責任目標考核。市政府將對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縣 (市、區(qū))予以表彰,對未完成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附件:2017年度耕地后備資源開發(fā)整理復墾任務表
鄭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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