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2部規(guī)章的決定》(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6號)
瀏覽量: 時間:2024-02-20 18:28:01
《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2部規(guī)章的決定》
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6號
《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2部規(guī)章的決定》已于2024年1月12日經市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等2部規(guī)章的決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guī)章制定程序條例》、《江蘇省規(guī)章制定程序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2部規(guī)章:
一、《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辦法》(2016年12月14日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7號公布)
二、《揚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辦法》(2017年11月1日揚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公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鏈接:http://www.per-better.com/rule/224586.html
本文關鍵詞: 揚州市, 廢止, 大運河, 世界文化遺產, 保護, 辦法, 規(guī)章, 決定, 揚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