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3〕65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給予彭清林、李銀蛟同志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人員行政獎勵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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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給予彭清林、李銀蛟同志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人員行政獎勵的決定
杭政函〔2023〕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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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我市見義勇為工作在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全體見義勇為工作者和熱心參與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涌現(xiàn)出了一批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為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彰見義勇為行為,根據(jù)《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浙政辦發(fā)〔2011〕90號)規(guī)定,市政府決定,給予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的彭清林、李銀蛟同志記二等功的行政獎勵。
希望全市廣大干部群眾以先進為榜樣,學習他們臨危不懼、見義勇為、舍己為人的高尚情操,弘揚他們勇?lián)鷷r代使命和社會責任的可貴品質(zhì),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建設“平安杭州”積極貢獻力量。
附件: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人員行政獎勵名單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
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人員行政獎勵名單
彭清林 湖南省張家界市桑植縣走馬坪白族鄉(xiāng)南木村村民(現(xiàn)為杭州市美團外賣員)
李銀蛟 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qū)崧廈街道聯(lián)勝村村民(現(xiàn)居住地為杭州市上城區(qū)紫陽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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