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辦發(fā)〔2018〕22號《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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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大政辦發(fā)〔2018〕22號
各區(qū)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7〕235號)精神,并經市政府及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復同意,大連市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qū)、西崗區(qū)、沙河口區(qū)、甘井子區(qū)、旅順口區(qū)、長??h和各先導區(qū)由1530元調整為1620元。
(二)普蘭店區(qū)、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430元調整為152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qū)、西崗區(qū)、沙河口區(qū)、甘井子區(qū)、旅順口區(qū)、長海縣和各先導區(qū)由15元調整為16元。
(二)普蘭店區(qū)、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4元調整為15元。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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