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府辦〔2017〕129號《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實施方案的通知》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實施方案的通知》
廈府辦〔2017〕129號
各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各相關單位:
《廈門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18日
廈門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
“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群眾和企業(yè)辦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為目標,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的便利條件,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優(yōu)化服務,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切實增強企業(yè)和群眾的改革獲得感,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的通知》(閩政辦〔2017〕44號)文件精神,結合廈門實際,現就我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一趟不用跑”事項是指可以全流程網上辦理的事項,申請、受理、審查、批準、辦結全部實現網上通辦?!白疃嗯芤惶恕笔马検侵缸疃嘈枰淮蔚酱翱谏暾埢蛉〖氖马棧ǎ杭崔k事項,通過網上預審或受理、窗口領取證照或批文時核驗材料的事項,以及其他可以通過簡化優(yōu)化流程實現“最多跑一趟”辦理的事項。
各區(qū)(含鎮(zhèn)、街道)、各部門要按照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的要求,以群眾和企業(yè)到政府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辦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為目標,全面梳理公布本級本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即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和涉及群眾、企業(yè)及其他社會組織依申請辦理的相關行政權力事項)以及相關便民服務事項,對符合“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理要求的事項,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對暫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應研究提出進一步簡化優(yōu)化辦理流程和申報材料的具體措施。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審批智能化水平,逐步實現“申報零資料、受理零窗口、辦件零人工、領證零上門、歸檔零補件”。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的梳理公布工作,今年內實現“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事項超過80%;推動“跑多趟”的優(yōu)化為“最多跑一趟”,推動更多的“最多跑一趟”事項優(yōu)化為“一趟不用跑”,力爭今年底轉化率超過50%。
(二)基本原則
——堅持“馬上就辦”。按照“能簡則簡、能快則快”要求,大力踐行“馬上就辦”,建立健全“審批手續(xù)最簡、辦事效率最高、服務質量最佳”的政務服務工作機制。
——堅持公開透明。規(guī)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的辦事指南,做到標準明確、條件清楚,讓群眾和企業(yè)明白辦事、放心辦事。
——堅持協(xié)同配合。重點圍繞與群眾和企業(yè)生產生活聯系緊密的關鍵領域和突出環(huán)節(jié),進一步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對涉及跨層級、跨部門事項,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協(xié)同配合,避免讓群眾和企業(yè)來回跑、往返跑。
——堅持便民利企。以便捷服務行政相對人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對涉及企業(yè)、群眾辦事的各種證照和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進行全面清理,做到申報材料明顯精簡、辦理時限明顯縮短、政府效能明顯提升,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全面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
1.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各區(qū)、各部門、各企事業(yè)單位要以權責清單為基礎,全面梳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以及供水、供電、供氣、廣電、公共交通等便民服務事項。各區(qū)、各部門、各相關國有企業(yè)要根據即辦件、網上預審、網上受理快遞送達、窗口受理快遞送達、快遞送件現場取件、自助機辦理、上門服務、全程網辦等類別逐項確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及便民服務事項的辦理方式,匯總形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按批次報送同級政務中心管委會。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審改辦、發(fā)改委;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有關國有企業(yè)及其行業(yè)主管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15日前)
2.確保事項目錄一致。加快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的梳理工作,及時做好事項目錄調整,確保已經梳理公布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清單與權責清單系統(tǒng)中的事項目錄、省網上辦事大廳、各審批系統(tǒng)的辦事清單目錄(事項名稱、編號等)保持一致,實現同源化管理。
(牽頭單位:市審改辦、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進一步規(guī)范細化形成操作性強的辦事指南
3.提高辦事指南的操作性。對外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理事項,要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和權責清單系統(tǒng)進行同步更新,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切實按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辦理要求,明確辦事清單各事項的辦事指南,列明事項名稱、事項類別、辦理依據、受理機構、審批機構、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發(fā)放證照情況(包括證照名稱和樣式、相關的年檢、政府指定培訓和收費等情況)、表格下載、填表示例、監(jiān)督檢查、咨詢渠道、辦公時間和地址、乘車路線、狀態(tài)查詢等要素,方便群眾和企業(yè)辦事。尤其是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做到通俗易懂、翔實具體可操作。針對申請人在辦事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應予以詳細說明和解答,并提供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常見錯誤示例以及咨詢服務熱線。辦事服務指南要通過省網上辦事大廳以及市、區(qū)政府(部門)門戶網站和行政服務中心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并在權責清單系統(tǒng)上及時更新,方便群眾和企業(yè)查詢、知悉。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4.推進辦事指南同源化和無紙化。根據權責清單的動態(tài)調整情況及減證便民的進展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辦事指南;依托權責清單管理系統(tǒng)實現各信息平臺的辦事指南同源化;辦事指南應分別制作簡版和完整版,并在簡版辦事指南中附上完整版辦事指南的二維碼或鏈接。通過信息化手段推動辦事指南無紙化,逐步取消辦事指南的印刷,市、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應配備“辦事指南自助打印機”,方便辦事群眾自助打印紙質辦事指南。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持續(xù)提升“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辦理效率
5.加強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即辦事項比例。按照我省《政府工作部門行政許可規(guī)范(DB35/T 1630-2016)》要求,通過簡政放權、優(yōu)化辦事流程、精簡辦事材料、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縮短辦理時限、實現立等可取,大幅提高市、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理事項比例。推進市、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tǒng)一窗口出件。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復雜事項,建立部門聯辦機制,探索推行全程代辦制。加強鎮(zhèn)(街)便民服務網點建設,完善服務體系,加快移動客戶服務終端建設,推進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6.推進24小時自助服務機延伸部署。梳理各類便民服務事項,積極推行24小時自助辦理;推動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于9月底前全部建成24小時自助服務區(qū),將已實現自助辦理的便民服務項目,分期、分批延伸部署到區(qū)級行政服務中心及有條件的鎮(zhèn)街、村居,實現自助服務就近辦理。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7.全面普及郵政速遞服務。積極協(xié)調、推動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及EMS郵政速遞平臺的融合,為企業(yè)、群眾提供線上線下全方位的速遞服務。各區(qū)、各部門所有審批服務事項應提供審批結果的郵政速遞送達服務,根據自愿原則由行政相對人自主選擇;同時鼓勵各部門探索推動更多審批服務事項實現申請材料、審批結果的雙向寄遞。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8.優(yōu)化非稅收入繳費方式。建立和完善網上辦事繳費機制,推進廈門市非稅收入綜合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通過提供標準化接口的方式與市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的對接,支持申請人通過POS機、財政非稅自助終端、網上銀行、第三方移動支付等方式,繳納非稅款項。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局,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
(四)全面推進網上受理與網上審批
9.完善市級審批平臺網上申報入口。充分發(fā)揮“i廈門”平臺入口流量大、公眾知曉度高,以及采用銀聯身份認證體系的優(yōu)勢,推動市級審批平臺應用“i廈門”作為申報入口;同時強化“i廈門”平臺的網上申報功能,支持申報表單個性化定制,推動更多審批服務事項實現“一趟不用跑”。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級審批平臺相關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9月底前)
10.大力推動電子證照庫建設。盡快建設完善全市電子證照庫,以高效、便捷為原則,建成能滿足部署在政務內、外網等網絡環(huán)境下各審批系統(tǒng)生成、共享功能的電子證照系統(tǒng),電子證照庫提供數據交換接口和共享接口,各審批系統(tǒng)進行接口升級改造實現與電子證照庫的對接和調用。各部門要將電子證照元數據實時推送到電子證照庫,并登錄電子證照平臺審核后,簽章生成電子證照。市電子證照庫應與省電子證照庫對接,實現調用功能,并協(xié)助需求單位申請跨區(qū)域電子證照的調用權限。建立健全電子證照相關制度,市電子證照庫管理單位要建立電子證照共享的管理制度,各審批單位建立電子證照調用管理制度,規(guī)范審批單位有序使用、安全使用,促進“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項的落地。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11.推動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大力推行電子證照作為法定辦事依據,推動部門間證照共享,簡化申請人提交材料,提升審批工作的電子化水平。各審批部門應認真梳理審批過程中生成的證照目錄及審批過程中對其他部門證照信息的調用需求,2017年7月底前,編制出本部門證照目錄清單和共享調用其他部門證照信息的需求目錄清單。加強證照共享和驗證,在強身份認證或確定身份的基礎上,凡是本部門生成的證照信息及可通過共享獲取業(yè)務辦理所需信息或電子證照的,不再要求公眾提交相關紙質證照。優(yōu)先受理電子文件、電子證照形態(tài)的申報材料,各審批服務部門應支持公眾使用數字證書、電子簽章生成辦理政務業(yè)務所需的電子申報文件。各審批部門應建立電子證照庫的使用制度,明確電子證照在共享、調用等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和標準,確保電子證照在使用、共享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加強輿論宣傳,采取多種方式,大力加強宣傳,普及電子證照知識,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應用,讓公眾切實感受到應用電子證照辦事的便利。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2.推動信息共享互認。加快推進全國公民個人信息和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等信息查詢系統(tǒng)的廣泛應用,方便各審批服務窗口直接調用核實;凡是能通過公民身份證號碼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核驗查詢、共享應用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和其他部門重復提供。推動社保繳交證明、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明、納稅證明、房屋信息、居住證、營業(yè)執(zhí)照、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信息等在政府部門間的共享應用和業(yè)務協(xié)同,2017年8月1日起,群眾在辦理入學、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申請和戶口、出入境業(yè)務時,上述材料由申請人提交改為通過部門間系統(tǒng)對接直接查詢調用核實,逐步減少群眾和企業(yè)提供相關證照、證明的頻次,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牽頭單位:市經信局、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公安局、市場監(jiān)管局、民政局、質監(jiān)局、人社局、教育局、建設局、國土房產局、地稅局,各區(qū)政府,其它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13.全面推進網上審批,提升網上審批層級。積極推廣網上辦事,各審批服務部門在優(yōu)化網上辦事流程、精簡網上辦事材料、優(yōu)先辦理網上申請事項的同時,積極引導辦事企業(yè)群眾通過互聯網辦理相關事項,真正實現“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確保辦事企業(yè)群眾真正體會到全流程網上審批帶來的快捷和高效,增強“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改革獲得感。加大自建審批系統(tǒng)對接改造工作力度,提升廈門市智慧審批平臺的操作性、實用性,提高省網辦事大廳四星級以上事項比例,提升網上辦理事項的網上審批層級,原則上各類備案事項、即辦事項都應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區(qū)級審核轉報市級終審的事項必須通過系統(tǒng)對接實現市、區(qū)聯動,網上流轉,一次辦結。
(牽頭單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五)強化便民便企服務事項的梳理工作
14.全面梳理便民服務事項。市國資委負責牽頭組織市屬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國有企業(yè)梳理本單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便民服務事項清單工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企業(yè)全面梳理本單位承擔的企業(yè)、群眾依申請事項清單,制定清晰易懂、簡潔美觀的服務指南,明確辦事地點和時限,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比例,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其它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部省屬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照本方案執(zhí)行。
(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各相關企業(yè);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前)
(六)建立投訴回應制度
15.深化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建設。依托“12345”便民服務平臺,進一步加大非緊急類熱線整合力度,健全完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數據庫,發(fā)揮統(tǒng)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在解答群眾和企業(yè)辦事中的咨詢、投訴和監(jiān)督作用。凡是群眾和企業(yè)到政府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均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電話或網絡系統(tǒng),進行咨詢、投訴、建議和求助,做到“有呼必應、有訴必理、有理必果”。
(牽頭單位:市信訪局;責任單位:各區(qū)政府、各審批服務部門;完成時限:2017年12月底前)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是深化“馬上就辦”、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各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樹立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區(qū)政府、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以及省部屬駐廈單位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工作方案親自部署、關鍵環(huán)節(jié)親自協(xié)調、落實情況親自督查,加快推動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針對所牽頭任務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多個單位共同牽頭的,由排名第一的單位負主要牽頭責任,多個單位分別牽頭的,按照各自職責確定牽頭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意見,并于每月底向牽頭單位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牽頭單位應于次月5日前向市政務中心管委會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加強分工協(xié)作。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各級各部門統(tǒng)籌協(xié)調、分工協(xié)作。
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協(xié)調各區(qū)、市級各部門加快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負責加快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日常工作;
市經信局負責平臺通道等信息化基礎設施保障以及電子政務云、電子證照庫建設等工作;
市質監(jiān)局負責與省質監(jiān)局對接,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標準化等工作;
市法制局負責對市政務中心管委會轉來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市檔案局會同市法制局負責制定出臺“一趟不用跑”的卷宗檔案標準,制定全市檔案電子化的實施方案,建立檔案電子化的管理制度。
各區(qū)政府負責本地區(qū)(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
各有關單位為本部門該項改革工作的責任主體,要主動作為,積極行動,做好本單位加快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工作。
(三)全面部署推進。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進、重點突破的要求,認真開展“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理事項梳理公布工作,尤其是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較多且與群眾、企業(yè)辦事創(chuàng)業(yè)緊密聯系的部門,要作為重點改革部門率先突破,進一步精簡辦事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辦事流程,加快形成“一次辦結”長效機制。各區(qū)、各部門應在3月份公布的第一批“最多跑一趟”事項清單的基礎上,于2017年7月15日前梳理本部門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清單,報送至同級政務中心管委會,由政務中心管委會會同同級審改部門審核后于7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各區(qū)、各部門另行公布本部門的辦事清單(含辦理條件);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項公布,并實行動態(tài)管理。
(四)強化宣傳監(jiān)督。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工作的重要意義,及時發(fā)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規(guī)解讀,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宣傳典型做法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強化績效考核?!耙惶瞬挥门堋焙汀白疃嗯芤惶恕鞭k事清單工作列入各區(qū)、各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市政務中心管委會、審改辦、效能督查辦負責推進“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工作,制定細化考核標準,并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階段性督查和年終績效考核。
附件:廈門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辦事清單責任分工表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7年7月20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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