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辦發(fā)〔2018〕46號《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大理州落實云南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大理州落實云南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
大政辦發(fā)〔2018〕46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國家行政機關各委辦局:
《大理州落實云南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已經(jīng)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大理州2018年度縣市政府綜合考評辦法》中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考評細則即《2018年度縣市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nèi)容及評分標準》要求,逐項落實,年底考核時提供相關痕跡資料備查。
州級各單位要嚴格按照《2018年度州直部門(單位)綜合考評實施辦法》中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考評細則即《2018年度大理州州級部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nèi)容及評分標準》要求,逐項落實,年底考核時提供相關痕跡資料備查。同時,各部門在落實2018年政務公開分工方案過程中,要參閱大政辦發(fā)〔2014〕62號、大政辦發(fā)〔2015〕58號、大政辦發(fā)〔2016〕39號、大政辦發(fā)〔2017〕54號、大政辦發(fā)〔2017〕57號、大政辦通〔2018〕45號文件,融會貫通文件精神,在實際工作中綜合運用。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單位在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要嚴格執(zhí)行云財非稅〔2017〕12號通知精神,“停征依申請?zhí)峁┱_信息收費,包括: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在辦理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要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附件:大理州落實云南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