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辦發(fā)〔2014〕16號《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國土局等部門關于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國土局等部門關于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并政辦發(fā)〔2014〕16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市國土局等部門關于《太原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28日
太原市2014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市國土局 市住建委 市水務局
市交通運輸局 市氣象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最大限度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國務院和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規(guī)定,結合我市2013年地質災害發(fā)生情況和近年來地質災害隱患點調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防治原則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有效規(guī)避災害風險;專群結合,群測群防,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防治工作;落實防范治理責任,誰引發(fā),誰治理;“以人為本”,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2014年度地質災害發(fā)生趨勢預測
(一)全市降水趨勢預測
預計2014年我市年降水量正常略偏少,年平均氣溫略偏高。冬季降水略少,氣溫略高,冷暖變化幅度較大,可能出現階段性低溫;春季降水略少,有階段性春旱發(fā)生,氣溫偏高;夏季降水略偏少,氣溫略高,由于降水時空分布不均,仍會出現局部洪澇和階段性旱象;秋季降水略多,氣溫略高,可能有秋季連陰雨。
2014年太原年降水量約為390~420毫米,較常年略偏少,氣溫較常年略偏高。
冬季(12~2月)降水量約為5~7毫米,較常年偏少;氣溫較常年略高,冷暖變化幅度較大,可能出現階段性低溫。
春季(3~5月)降水量約為55~65毫米,較常年略少,可能有階段性春旱發(fā)生;氣溫較常年略高。
夏季(6~8月)降水量約為230~250毫米,較常年同期略少,有局地洪澇和階段性干旱發(fā)生;氣溫較常年略高。
秋季(9~11月)降水量約為90~100毫米,較常年同期略多,可能有秋季連陰雨發(fā)生;氣溫較常年略高。
(二)重點防范期
3-4月巖土體解凍期。由于氣溫升高,受土體凍融及地下水作用,極易發(fā)生坡體崩塌與滑坡地質災害。
6-9月主汛期。地質災害大多發(fā)生在汛期,受降雨影響明顯。每年汛期降雨時間較長并伴隨多次連續(xù)大暴雨時,各類地質災害明顯增多,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災害,表現出較強的同發(fā)性和滯后性。
整個施工期。不合理的工程活動是全市地質災害重要誘發(fā)因素,各類對地質環(huán)境擾動破壞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均應將整個施工期作為重點防范期。
(三)重點防范區(qū)
山區(qū)黃土發(fā)育區(qū);山區(qū)集鎮(zhèn)及農村人口密集區(qū);重點采礦區(qū)域;重要交通干線、風景名勝區(qū);其它重要建設項目、重要地質災害體等。
(四)主要地質災害預測
1.崩塌、滑坡、泥石流。全市點多、面廣,近年來由于局地異常氣候增多,巖土體松散開裂,一旦遭遇強降雨,發(fā)生突發(f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概率將明顯增加。
2.黃土坍塌。全市濕陷性黃土發(fā)育,受冰雪凍融或城市給排水功能不完善等影響,黃土坍塌、滑坡地質災害不斷增多。
3.礦山及工程建設切坡等引發(fā)的崩塌、滑坡。由于各類建設項目不斷增多,項目單位如防災減災意識不強、勘查不充分、施工不規(guī)范、監(jiān)測防范不落實,極易引發(fā)邊坡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
4.礦山開采引發(fā)的地面塌陷、地裂縫、滑坡。隨著我市煤炭資源兼并重組,大部分小煤礦被關閉,由小煤礦引發(fā)的地面塌陷、地裂縫、滑坡等地質災害發(fā)育程度總體上會趨緩,但以往形成的災害仍沒有得到有效治理,有可能持續(xù)發(fā)生。隨著礦山規(guī)模、開采強度增大,新引發(fā)的采空區(qū)塌陷、地裂縫、滑坡等地質災害會加劇。
5.構造地裂縫。主要發(fā)生在清徐邊山地帶,由于近年來清交斷裂處于活動期,受地殼活動引發(fā)構造地裂縫日趨嚴重。
三、地質災害易發(fā)分區(qū)分布情況
我市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類型有滑坡、崩塌、地裂縫、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等。據2013年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全市發(fā)現地質災害隱患點654個。按種類分:崩塌125個,滑坡93個,泥石流18個,地面沉降2個,地裂縫19個,地面塌陷149個,不穩(wěn)定斜坡248個。按行政區(qū)劃分:晉源區(qū)50個,清徐縣62個,萬柏林區(qū)65個,婁煩縣124個,陽曲縣96個,古交市146個,迎澤區(qū)12個,小店區(qū)12個,杏花嶺區(qū)47個,尖草坪區(qū)40個。按規(guī)模分:特大型3個、大型38個、中型180個、小型433個。主要特點表現為:10縣(市、區(qū))都有分布,點多面廣;突發(fā)性強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穩(wěn)定斜坡484處,占總數的74%。
(一)尖草坪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小型崩塌為主,分布于馬頭水鄉(xiāng)、陽曲鎮(zhèn)、向陽鎮(zhèn)、新城街辦、上蘭村街辦管轄的山區(qū)及邊山一帶。泥石流隱患點位于柴村街辦桃園洞溝。
(二)杏花嶺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小型不穩(wěn)定斜坡為主,主要分布在小返鄉(xiāng)、中澗河鄉(xiāng)、楊家峪街辦。地面塌陷隱患點分布于小返鄉(xiāng)南坪梁、前、后李家山村及中澗河耿家莊村、西嶺村、丈子頭村、下嶺村。
(三)萬柏林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地面塌陷、不穩(wěn)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分布于西銘街辦、杜兒坪街辦、白家莊街辦、王封鄉(xiāng)、東社街辦、神堂溝街辦、化客頭街辦。
(四)迎澤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地面塌陷及不穩(wěn)定斜坡為主,其次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分布在郝莊鎮(zhèn)。
(五)晉源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地面塌陷、滑坡、不穩(wěn)定斜坡為主,占隱患點總數的90%,分布于金勝鎮(zhèn)、晉祠鎮(zhèn)、晉源街辦、羅城街辦、姚村鎮(zhèn)及義井街辦。
(六)小店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小型不穩(wěn)定斜坡為主,分布于北營街辦、黃陵街辦、營盤街辦。泥石流隱患位于黃陵街辦五龍溝村,地面塌陷位于北營街辦西家凹村及黑駝村。
(七)婁煩縣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不穩(wěn)定斜坡、崩塌、滑坡為主,占隱患點總數的85%以上,主要分布于靜游鎮(zhèn)、馬家莊鄉(xiāng)、廟灣鄉(xiāng)、婁煩鎮(zhèn)以及杜交曲鎮(zhèn)、天池店鄉(xiāng)一帶,蓋家莊鄉(xiāng)和米峪鎮(zhèn)分布較少。
(八)古交市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為主,占隱患點總數的95%以上,主要分布于鎮(zhèn)城底、西曲、東曲、嘉樂泉、邢家社、梭峪等地。
(九)陽曲縣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不穩(wěn)定斜坡、崩塌、滑坡為主,泥石流隱患分布在城區(qū)楊興河岸邊、公路沿線及村莊陡岸邊坡。
(十)清徐縣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以滑坡、不穩(wěn)定斜坡、構造地裂縫、地面塌陷為主,占隱患點總數的90%以上,分布于馬峪鄉(xiāng)、東于鎮(zhèn)和清源鎮(zhèn)管轄的山區(qū)及邊山一帶。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qū))政府是地質災害防治主體,縣(市、區(qū))長為第一責任人;各地質災害防治成員單位為主要責任單位,一把手為主要責任人。要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及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fā)〔2012〕20號)和《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并政發(fā)〔2010〕15號)要求,明確部門分工與職責,切實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全面完成市政府《201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各項任務。4月底之前完成本地本部門《201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二)全面實行地質災害防治網格化管理??h、鄉(xiāng)、村(廠、礦、土地使用權人)及各行業(yè)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網絡,將每一個隱患點的巡查檢查、動態(tài)監(jiān)控、兩卡發(fā)放、發(fā)布預警信號、災(險)情報告等任務措施納入網格化管理,并以責任書形式逐一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都有確定的巡查監(jiān)測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網格化管理責任表在當地媒體及隱患點周邊進行公示,并報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辦公室。
(三)認真搞好地質災害隱患“三查”,對重要隱患點實行重點監(jiān)測。5月、10月、12月底之前分別搞好地質災害隱患“汛前排查、汛中檢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重點對山區(qū)城鎮(zhèn)、村莊、學校、公路沿線、水電設施周邊、礦區(qū)及城鄉(xiāng)建設工地等人口密集區(qū)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巡查監(jiān)測。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明確的監(jiān)測預報、預警信號、人員財產轉移路線和應急搶險措施。新發(fā)現的隱患點要及時落實群測群防責任。結合本地《地質災害調查報告》中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預防級別,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一級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jiān)測、受危害威脅人員全部實行避險撤離;二級隱患點日常實行儀器監(jiān)測和定期巡查,特殊時段(如雨期、雨后10天內、冰雪凍融期)實行24小時監(jiān)測,并對危害威脅人員實行避險撤離;三級隱患點實行定期巡查,特殊時段加密巡查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動態(tài)監(jiān)測。
(四)采取多種措施搞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全面推進農村“大喇叭”地質災害預警,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群防群測員短信預警全覆蓋,重要隱患點周邊群眾避險信號全明白。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警示牌及避險路線和避災場所標志。縣級政府及時公告地質災害危險區(qū)。在地質災害危險區(qū),禁止一切與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無關的生產建設活動。凡在危險區(qū)新建居民點,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礦山企業(yè),從事爆破、削坡的,依據《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guī)定從嚴查處。密切關注災害發(fā)生前兆特征,出現險情,及時以多種方式通知受威脅群眾,迅速撤離受威脅有關人員,并立即報告。各縣(市、區(qū))至少組織一次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或避險演練。
(五)快速應急,及時報告。各級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接到地質災害災(險)情報告或發(fā)現地質災害發(fā)生跡象,要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組織避險撤離、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置、第一時間組織專家應急調查、第一時間報告情況。出現地質災害險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立即組織周邊群眾避險撤離,組織有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治理資質的單位進行排危除險。嚴格執(zhí)行地質災害報告制度,不得瞞報、遲報。
(六)提高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采取面向群眾發(fā)放、張貼有關地質災害應急常識的宣傳掛圖及資料,發(fā)放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避險明白卡、設立警示牌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強化隱患點周邊群眾、群測群防員、各級防治責任人培訓,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自我識別、自我監(jiān)測、自我預報、自我防范、自我應急、自我救治”的能力和自覺性。
六、組織領導機構
太原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組
組長:任在剛(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薛維柱(市政府副秘書長)
肖新卯(市國土局局長)
成員:張占軍(市國土局副局長)
高海林(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懷玉(市水務局副局長)
梁承剛(市防汛辦主任)
梁曉崗(市住建委副主任)
蘇曉燕(市氣象局副局長)
曹玉田(市安監(jiān)局總工程師)
聶守躍(市人防辦副調研員)
呂大成(市防震減災局局長)
曲項平(市教育局副局長)
王龍(市民政局副調研員)
邢建成(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曉峰(市煤管局副局長)
常福元(萬柏林區(qū)副區(qū)長)
盧俊峰(晉源區(qū)副區(qū)長)
王建文(小店區(qū)副區(qū)長)
強建林(古交市副市長)
侯富田(迎澤區(qū)副區(qū)長)
王晉章(杏花嶺區(qū)副區(qū)長)
金林平(尖草坪區(qū)副區(qū)長)
李建國(陽曲縣副縣長)
李貴軍(婁煩縣副縣長)
許國平(清徐縣副縣長)
侯杰(太鋼礦業(yè)公司副經理)
賀志宏(山西焦煤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總工)
李金元(太原煤炭氣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局(電話3586715),辦公室主任:肖新卯(兼),常務副主任:張占軍(兼)。
市政府各局、委、辦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業(y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各縣(市、區(qū))也應成立相應機構,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地質災害監(jiān)測防治工作。
各駐地國有礦山須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組長的地質災害防災救災領導機構,切實抓好本礦區(qū)地質災害監(jiān)測防治工作。
附件:1.太原市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表
2.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分級速報制度
附件1
附件2
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分級速報制度
一、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分級
(一)災情
特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和失蹤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和失蹤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險情
特大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含)以下的;
中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二、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速報原則
情況準確,上報迅速,縣為基礎,續(xù)報完整。
三、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速報處理程序
(一)發(fā)生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后,災情和險情所在縣(市、區(qū))國土資源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速報市國土資源局,同時速報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并根據災情和險情隨時續(xù)報,直到調查結束;省國土資源廳要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速報國土資源部。特大型地質災害由國土資源部或委托省國土資源廳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委托省國土資源廳進行調查處理的,最終形成的應急調查報告應盡快上報國土資源部。大型地質災害由省國土資源廳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最終形成的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國土資源部。
(二)發(fā)生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后,災情和險情所在縣(市、區(qū))國土資源局應在接到報告后6小時內速報市國土資源局,同時速報省國土資源廳。對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后6小時內速報國土資源部;對于6人以下死亡和失蹤的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后1日內速報國土資源部。中型地質災害由市國土資源局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國土資源廳。
(三)發(fā)生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后,災情和險情所在縣(市、區(qū))國土資源局應及時向市國土資源局報告,并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
四、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速報內容
(一)速報報告。負責報告的部門應根據已掌握的災情和險情信息,盡可能詳細說明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規(guī)模、可能引發(fā)因素、地質成因和發(fā)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的應急防治對策和措施。對地質災害災情的速報,還應包括死亡、失蹤和受傷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發(fā)現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有新的變化時,要隨時進行續(xù)報。
(二)應急調查報告。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后,有關部門應及時提交應急調查報告,內容包括: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災情,包括發(fā)生時間、位置、死亡、失蹤和受傷人數、已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能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地質災害類型和規(guī)模;成災原因(地質條件、人為因素、自然因素等);發(fā)展趨勢;已采取的防范對策和措施;今后防治工作建議等。
五、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速報程序和內容
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所在縣(市、區(qū))國土資源局應在接到報告后6小時內速報市國土資源局,同時速報省國土資源廳。省國土資源廳在接到報告后6小時內速報國土資源部。
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避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數量要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以地質災害實際影響范圍測定,如倒塌房屋內的居住人員或災害現場活動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