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辦發(fā)〔2018〕1號《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
邢政辦發(fā)〔2018〕1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7〕46號)精神,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冀政辦發(fā)〔2017〕6號)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涉及我市的事項全部予以取消。我市共涉及銜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7項(市本級5項),其中,對應省銜接國務院取消事項我市銜接取消3項,對應省銜接國務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我市銜接取消4項。為確保取消事項全部銜接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銜接工作要求。對國家和省公布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各級各部門要立即停止審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組以新的名義、條目變相審批。同時,要制定細化措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jiān)管制度,確保將每一個具體事項落實到位,防止出現監(jiān)管真空。各縣(市、區(qū))及市政府有關部門銜接落實工作要在本通知印發(fā)后30日內完成,并向社會公開。
二、做好取消事項改革后續(xù)工作。市場已具備自我調節(jié)能力的事項取消后,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能要重點轉向制定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由同一部門對相同內容進行重復審批的事項改革后,相關部門在削減重復審批、合并辦事環(huán)節(jié)的同時,要進一步強化保留審批事項的準入把關作用,防止出現監(jiān)管盲區(qū);由不同部門多道審批改為負主要責任的部門一道審批的事項改革后,不再實施審批的部門負責制定有關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負責審批的部門按標準規(guī)范審核把關。
三、精簡優(yōu)化審批流程。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管理制度,及時調整完善本級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等有關清單內容。對保留實施的事項,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精簡優(yōu)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切實增強市場主體滿意度和人民群眾獲得感。
附件:邢臺市銜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7項)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11日
邢臺市銜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共7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