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辦字〔2017〕41號《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的通知》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的通知
邢政辦字〔2017〕41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按照國家和我省對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相關決策部署,從2017年起對各縣(市、區(q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8號)、《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冀辦發(fā)〔2016〕3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7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的通知》(〔2017〕—34)和《中共邢臺市委辦公室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邢辦發(fā)〔2016〕33號)等精神,科學評價和深入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促進各級各部門履職盡責,全面完成政務公開各項年度工作目標,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二、考核方式
政務公開考核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實施,主要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同時,為保障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將適時依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被考核對象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評估。
三、結果運用
市政府辦公室將根據考核評估結果綜合評定各地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各縣(市、區(qū))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考核結果,經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運用到對各縣(市、區(q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指標中,并對考核結果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部分中央、省駐邢單位和金融機構的考核結果將以通報形式印發(fā)。
附件:1.納入政務公開考核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名單
2.2017年度各縣(市、區(qū))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
3.2017年度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體系
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27日
2017年度各縣(市、區(qū))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考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