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政發(fā)〔2015〕19號《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市政府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邢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市政府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邢政發(fā)〔2015〕19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有關精神,經(jīng)研究論證,市政府決定,取消或調整市級實施的5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其中,取消11項,將26項調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事項,將21項調整為市政府部門行政權力事項,1項待國務院和省政府進一步規(guī)范和明確后作出調整。今后市級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或調整為市政府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防止出現(xiàn)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備案、核準性備案等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guī)范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nèi)部審批的權限、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公布清理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jù)本決定明確的取消和調整事項,相應調整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在本決定印發(fā)15日內(nèi),在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開。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應調整市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匯總清單,在邢臺機構編制網(wǎng)公開。各縣(市、區(qū))也要將本級政府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領導,創(chuàng)新舉措,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向縱深發(fā)展,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共11項)
2.市政府決定調整為政府內(nèi)部審批的事項目錄(共26項)
3.市政府決定調整為市政府部門行政權力的事項目錄(共21項)
4.市政府決定待國務院、省政府進一步規(guī)范和明確后作出調整的事項目錄(共1項)
邢臺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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