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diào)整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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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關于調(diào)整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為持續(xù)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深入落實簡并稅費申報推行工作,現(xiàn)將我市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納稅期限調(diào)整事項公告如下:
按期申報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大連市稅務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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