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的決定》(全文)
瀏覽量: 時間:2021-08-03 03:54:38
《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的決定》
(2021年7月28日 陜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陜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草案)》。會議同意省人大財經委和常委會預算工委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準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授權事項的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的授權規(guī)定,統(tǒng)籌考慮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情況,制定我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相關減免稅政策如下:
一、陜西省契稅適用稅率為3%。
二、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購置土地、房屋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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